2024年安徽蚌埠醫科大學特招博士公告
來源:蚌埠醫科大學人事處
2024-01-22 10:09:33
蚌埠醫科大學2024年度特招博士公告
為做好2024年度蚌埠醫科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年齡要求
具有博士學位,原則上35周歲以下,優秀者年齡可放寬至40歲;具有正高或特別優秀的副高博士,45周歲以下。
(二)專業要求
博士學位專業為基礎醫學、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一級學科所屬目錄內二級學科(醫學學位),且本科專業為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
(三)業績條件
近五年獲得以下成果:
以第一作者在一類期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2篇以上,其中中科院分區三區學術論文1篇。
四、引進待遇
(一)聘任崗位:在編教師或科研崗位;
(二)薪資待遇:年薪40萬元;
業績成果均需以“蚌埠醫科大學”作為第一署名單位,且同時可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給予績效獎勵。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標基礎上,若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則在學校績效獎勵基礎上再給予10萬元獎勵;若發表中科院一區單篇影響因子大于7.0的學術論文于1篇,則在學校績效獎勵基礎上再給予5萬元獎勵。
(三)科研啟動經費:120萬元;
(四)安家費:80萬元;
(五)資源配置:支持組建科研團隊,可雙聘至大學直屬附院;
(六)職稱晉升:優秀人才可綠色通道評聘高級職稱;
(七)其他支持:配偶安置、養老醫療、子女入學。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提交應聘材料
應聘人員提交簡歷(含個人業績及基本情況)至學校招聘郵箱:bbyxyzp@bbmc.edu.cn。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崗位,用人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
(二)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并預約參加考核人員。
(三)應聘人員崗位考核
各用人單位可根據報名情況,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專家組成的考核組不定期組織考核。考核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低于75分不予錄用。
考核采取學術評價、試講的方式進行。學術評價由各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進行學術評價,重點從專業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進行學術評價打分;試講主要是對應聘人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和考察,應聘人員自選題目或者按照規定題目進行試講,試講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用人單位電話通知。
現場試講需提供的材料:
1.個人簡歷(包括自本科開始至今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教學科研經歷和獲獎情況);
2.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應聘人員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復印件,同時出具原件。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近五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經歷、獲獎等材料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學校教職工準入查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或存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學校審批后在學校官網公示7天。
(六)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群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52-3175332(紀委辦公室)。
(二)本公告為蚌埠醫科大學2024年度特招博士預公告,最終招聘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為準。該計劃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未盡事宜,由蚌埠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程老師,彭老師;
聯系電話:0552-3175036;
郵箱:bbyxyzp@bbmc.edu.cn。
蚌埠醫科大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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