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蚌埠醫科大學招聘Eye-X研究院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蚌埠醫科大學人事處
2024-01-22 10:17:45
蚌埠醫科大學2024年度公開招聘Eye-X研究院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做好2024年度蚌埠醫科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Eye-X研究院高層次人才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特聘研究員(PI)、特聘副研究員(Co-PI)、博士后及科研助理,具體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引進待遇
(一)特聘研究員(PI)
1.薪酬120萬元,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標基礎上,超出業績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給予進一步績效獎勵;
2.提供科研啟動經費500萬元,安家費500萬元;
3.配套實驗室、辦公空間,配備科研助理、解決配偶工作、子女入學;
4.支持團隊建設;
5.每年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標2-3名,支持招收博士后。
(二)特聘副研究員(Co-PI)
1.薪酬80萬元,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標基礎上,超出業績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給予進一步績效獎勵;
2.提供科研啟動經費300萬元,安家費200萬元;
3.配套實驗室、辦公空間,配備科研助理,支持團隊建設;
4.每年分配研究生2-3名,支持招收博士后;
5.協助解決配偶工作、子女入學入托等事宜。
(三)博士后
1.薪酬50萬元,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標基礎上,超出業績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給予進一步績效獎勵;
2.提供科研啟動經費300萬元;
3.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
4.提供穩定的工作環境和先進的研究平臺,根據研究興趣和需求支持個人職業發展;
5.支持申報各種博士后項目及各類科研項目;
6.可申請助理研究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表現突出者可優先申報特聘(副)研究員崗位。
(四)科研助理
1.年薪15萬元/年,人事代理,具體根據工作能力面議。按規定享受五險一金。
2.在完成基本考核指標基礎上,超出業績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給予進一步績效獎勵;
3.表現優秀者優先推薦報考本課題組研究生;
4.提供穩定的工作環境和先進的研究平臺,根據研究興趣和需求支持個人職業發展。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請提供本人詳細中文簡歷,簡歷應包含本人基本情況、出生年月、擬應聘崗位、已取得的成果、未來工作計劃等內容。
郵件以“申請人姓名+Eye-X研究院+XX人才”命名,發送至郵箱:bbyxyzp@bbmc.edu.cn。
(二)應聘人員崗位考核
由用人單位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進行考核。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學校教職工準入查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號文件要求,擬錄用人員須進行準入查詢,經查詢發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不予錄用。
(四)公示
經考核、體檢、考察、學校會議審定等程序,學校確定擬聘人選,并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五)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群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52-3175332(紀委辦公室)。
(二)應邀來校面試并被錄用的高層次人才,給予報銷國內(國際)交通費。
(三)本公告為2024年度蚌埠醫科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預公告,最終招聘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為準。該計劃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未盡事宜,由蚌埠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韋莉、彭蕊;
聯系電話: 0552-3175067、0552-3175036
蚌埠醫科大學
2024年1月1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