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業單位統一招聘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來源:浙江人事考試網
2024-01-29 17:33:25
關于做好2024年度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辦公室關于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服務工作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浙人社辦發〔2017〕48號)精神,按照自愿申請、分級負責原則,計劃在2024年度組織2次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考試。現將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別安排在4月27日和9月21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考試大綱見附件1)。
(二)結構化面試。分別安排在5月25日和10月26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8:30統一開始,開始時間不得提前或延后。面試共設3道試題,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題時間共15分鐘。面試工作須在一天內完成。
二、有關工作事項
(一)做好考試委托工作。市、縣(市、區)兩級有關單位應分別在3月15日和8月19日前申請委托,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統一報至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以下簡稱省人考院)。省直有關單位應分別在3月15日和8月19日前,在省人力社保廳門戶網站發布招聘公告并通過“浙政釘”機關內部“最多跑一次”欄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委托命題等考務工作”模塊向省人考院申請委托,同時書面發函并致電確認。
申請委托項目包括筆試命題、面試命題和網上報名等,不單獨接受面試命題。不得將省人考院命制的試卷用于未經同意的考試。
(二)做好考試報名工作。申請委托單位均應使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網上報名按省直、市直、縣(市、區)分級負責原則,分時段開通報名權限。有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做好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三)做好考點落實和準考證編排工作。報名結束后,各地根據考生人數及時落實考點。各市、縣(市、區)應分別在4月17日和9月11日前,按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附件4)完成考場編排,按規定格式將考生數據庫(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崗位等)報省人考院。
(四)做好試卷預訂工作。各市、縣(市、區)必須分別在4月7日和8月30日前上報筆試試卷預訂單。各市、縣(市、區)和省直有關單位在筆試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上報面試試卷預訂單(預訂單模板見附件5)。
(五)做好試卷運輸、交接和保管工作。筆試和面試試卷領取方式以考前通知為準,各市與縣(市、區)之間的試卷交接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自行確定。考試結束后,試卷由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統一押送回省人考院。省直有關單位至少派2人攜面試試卷訂單、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件,于面試當日早上赴省人考院領取面試試卷,并于考后2日內送回試卷。
(六)做好考務組織實施工作。各市、縣(市、區)筆試和面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或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上級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派巡視人員指導考務工作。省直有關單位筆試工作由省人考院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七)做好考試經費保障工作。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規定,考生的考試費按每人每科50元標準收取。
三、有關要求
(一)參加統一考試的單位應早計劃、早準備,及時做好計劃審批、公告發布和委托工作。公告應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明確報考時間、報考條件、考試科目等相關內容。
(二)本次筆試考試形式變化較大,各地各單位須認真對照考場規則(附件6)和監考人員工作程序(附件8),加強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各環節順利進行。
(三)省人考院組織的考試均無指定教材。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省人考院名義組織培訓。
(四)使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的單位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確保報名工作順利實施。委托統一考試的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嚴守保密紀律,嚴肅考風考紀。
附件1.考試大綱
附件2.委托函
附件3.省、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附件4.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
附件5.試卷預訂訂單模版
附件6.考場規則
附件7.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附件8.監考人員工作程序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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