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蘇州張家港市招聘備案制教師42人公告
來源:張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
2024-01-30 09: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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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市幼教、職教事業發展需要,滿足公辦幼兒園、職業學校教育教學發展需求,根據《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經研究,2024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42名(其中幼兒園教師10名、職教教師3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附件《2024年張家港市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條件和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2月3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2月3日以后出生)。
(三)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對招聘崗位要求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幼教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大專或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師范類專業;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
報考英語崗位須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證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報考:
1.取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合格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四級(PETS4)及以上合格證書;
3.雅思(IELTS)考試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試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語專業四級或專業八級合格證書。
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不提供英語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招聘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四)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暫無教師資格證者須承諾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中以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的人員,或報考職教專業類崗位的,須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五)幼教崗位限張家港戶籍(或生源地),職教崗位戶籍不限。下列報考幼教崗位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以研究生學歷(須有碩士學位)報考的人員;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憑配偶或父母張家港戶籍報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回避的人員;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8月6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4年8月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考要求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相匹配。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3.報名網址:2024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https://zp.zjgedu.cn:4443)。
4.報名時間:2024年2月3日8:30~2月6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上的字樣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
6.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2月3日8:30~2月6日16:30。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后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者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可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7.本次招聘各崗位均設定相應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相應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4年2月7日9:00至12:00登錄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8.陳述申辯: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論如有異議,可進行陳述申辯,時間為:2024年2月3日8:30至2月6日17:00。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將同步進行。
四、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提前登錄2024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在招聘信息管理系統(https://zp.zjgedu.cn:4443)內另行通知。
1.筆試時間及地點
2024年3月2日(周六)筆試,具體地點、科目及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
(1)本學科專業知識,具體見《崗位簡介表》中的專業理論考試內容
(2)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基礎知識。
3.筆試總分
筆試總分為100分,本學科專業知識占70%,教育理論占30%。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試用書,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成績查詢
在筆試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因放棄造成缺額時,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筆試考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將于考試結束后一周內發布,應聘者可以登錄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查看本人筆試考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
五、現場資格審核
通過筆試考試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信息管理系統的公告要求,打印《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核。
1.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3月30日(周六),具體地點、時間詳見《面試準考證》。
2.報考者必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畢業生須持身份證、《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戶口簿、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如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報考承諾書》(未落實工作單位)。
(2)社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考承諾書》、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和資格證書。
(3)獲國(境)外學歷者,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在資格復審時現場驗證,復印件由張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5)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須現場簽訂“限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社會人員報名時須現場簽訂“與其他單位無勞動爭議承諾書”。
現場資格審核通過的,須繳納面試費100元/人,之后在《面試準考證》上蓋章確認面試資格。
3.陳述申辯:經現場資格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現場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當場進行陳述申辯。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2024年3月31日(周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微型課,幼教、職教專業類學科(信息技術、數字媒體藝術、烹飪(中餐)、機械、電工電子、化工、旅游、機器人工程)須加試技能。
1.微型課。
形式:準備時間3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根據指定內容,模擬真實課堂上短課(學生由評委扮演,考生可設置提問,但評委不答問)。
內容:由評委選定教材,統一內容。
分值:總分100分。設合格分數線60分,成績當場公布。
2.技能加試。
(1)考核項目
幼教崗位
項目一: 兒童畫。指定主題,自備蠟筆、勾線筆等繪畫工具,作畫時間30分鐘。
項目二: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三:兒童舞。指定舞曲,即興編排,曲長約為3分鐘,舞曲考試時公布,準備時間為15分鐘。
職教崗位
職教崗位中,共有8個學科須進行技能加試,具體見《崗位簡介表》中的加試項目。
(2)技能加試總分:100分。加試多項技能的,取各加試項目分數的平均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項目成績當場公布。
(三)面試成績計算
總分為100分。凡有加試項目的,按微型課分數60%和技能加試分數40%計算面試考試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總成績計算:根據兩輪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試分高者;再相同則組織加試)。
總成績將于考試結束當天發布,應聘者可以登錄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查看本人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名單。
七、體檢、選崗、考察(政審)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本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選崗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或不服從選崗工作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選崗分配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八、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方式,一經查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后,批準擬錄用人員須于規定時間內至張家港市教育局領取《錄用通知書》。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須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被錄用人員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被錄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本次招聘的教師按《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管理實施意見(試行)》進行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參加企業社會保險。在職期間薪資報酬等待遇參照同類事業在編人員執行。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錄用為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考核不合格的,經批準解除勞動合同。
凡在約定時間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勞動合同,自謀職業。
九、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對招聘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侯老師0512-58150772,殳老師0512-58155292,余老師0512-58222470(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張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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