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黃岡市蘄春縣事業單位在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公告
來源:蘄春縣人民政府
2024-01-31 11:51:01
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在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市委議軍會議精神,切實做好駐黃部隊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于印發湖北省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鄂政發〔2014〕41號)、《市人民政府、黃岡軍分區關于印發黃岡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黃政發〔2015〕21號)精神,經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1月16日核準備案,擬在蘄春縣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共計2人。單位、崗位及條件見《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在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1.蘄春縣縣級駐軍軍人未就業的隨軍家屬。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其它必需條件。
6.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以公告發布時間為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③受黨紀、政務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④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并由各駐蘄春部隊將招聘單位、崗位、要求及條件通知到隨軍家屬或配偶。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公開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 2024年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
3.報名地點:蘄春縣人事考試院。
4.報名材料: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下載填寫《蘄春縣事業單位2024年在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駐軍軍人基本情況表》(附件3,一式2份)及批準家屬隨軍材料(含批準文書及書面證明材料)、駐軍軍人任職命令、立功通令復印件(須加蓋有批準權限單位政治機關公章)連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張,經各部隊政治機關初審后,進行現場報名。
5.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作出誠信承諾。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試及軍人綜合素質評定、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軍人綜合素質評定由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負責。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筆試科目為《職業傾向測驗》,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政治理論、法律、管理、職業道德、國情國力和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筆試按科目卷面滿分的40%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筆試時間、地點:2024年2月6日9:00-10:30農業農村局五樓會議室。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3)面試時間和地點:2024年2月6日15:00農業農村局五樓會議室。
(4)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3.軍人綜合素質評定
軍人綜合素質評定以檔案材料為準,由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填報,經本人簽字確認、團以上黨委審核公示后,在筆試前將評定結果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計算時間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所有招聘對象不再享受其他任何形式的加分項。軍人綜合素質評定滿分100分,由軍人服役年限計分、職務等級計分、獎勵計分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役計分四項組成,累計分值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1)服役年限計分:按照每服役1年計1分的標準進行計算,不足1年的按1年計。
(2)職務等級計分:以正連職為基礎標準5分計算,每增加一個職務等級增加5分。專業技術干部對照相應級別行政干部執行。士官按二級軍士長(警士長)19分、三級軍士長(警士長)14分計算。
(3)獎勵計分:①所獲最高獎勵為中央軍委授予榮譽稱號的,1次計25分;多次立功的,按其獎勵相應分值另加分,所有獎勵累計計分不超過30分。②所獲最高獎勵為大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一等功的,1次計15分;多次立功的,按其獎勵相應分值另加分,所有獎勵累計計分不超過20分。③所獲最高獎勵為二等功的,1次計8分;多次立功的,按其獎勵相應分值另加分,所有獎勵累計計分不超過12分。④所獲最高獎勵為三等功的,1次計3分;多次立功的,所有獎勵累計計分不超過6分。同一事項獲多項獎勵的,只計其中最高獎勵分;所有獎勵分,不得超過本人所獲最高獎勵上一等次單項獎勵分值;集體功不計入個人分。
(4)艱苦邊遠地區服役計分:在國家和軍隊確定的三類以上邊遠艱苦地區、三類以上島嶼或者飛行、艦艇、涉核等特殊崗位服役,每滿一年計1分,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累加計分,總分不超過10分。
4.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軍人綜合素質評定得分×20%。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5.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組織加試。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
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報考該崗位且參加了筆試、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作風以及有無違紀違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中要注意認真聽取所在部隊黨組織意見。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報考該崗位且參加了筆試、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考察合格人員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和“蘄春人社”公微信公眾號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受聘資格。因取消資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且參加了筆試、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嚴格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3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其他事項
1.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和《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咨詢電話: 0713-7308801。
中共蘄春縣委組織部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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