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雅安市漢源縣從縣外考調教師20人公告
來源:雅安人事考試網
2024-02-01 15:17:57
漢源縣2024年從縣外公開考調教師的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現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在編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在編教師20名,報考條件及具體崗位詳見公告及附件1《漢源縣教育系統2024年從縣外公開考調教師職位表》。
二、考調范圍
在省內工作的漢源籍或父母、配偶為漢源籍(含在漢源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教師(工勤人員不納入考調范圍)。
三、考調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作風務實正派,熱愛漢源、關心漢源發展,自愿到漢源工作。
(二)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須在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2月21日。
(三)近五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具備符合考調要求的專業水平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原工作單位試用期未滿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3.受處分期間或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調工作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24年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漢源縣教育局人事股1208室(地址:漢源縣富林鎮富林大道2段130號)
3.現場報名及材料:申請人填寫《漢源縣教育系統教師考調報名表》(附件2)一份并攜帶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職在編證明(附件3)原件,招聘用文件、身份登記表、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核表、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復印單位公章,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原件存于XXX單位”)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張。如報名人員的父母、配偶戶籍不是漢源籍,而是在漢源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還需提供其在漢源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證明原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漢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源縣教育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考調資格條件、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面試
本次考調不設置開考比例,對于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名額比例未達到8:1及以上的崗位,則直接進行面試。如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名額達8:1及以上的,在面試前先進行筆試,按崗位招聘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考調總成績。報名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通過雅安人事考試網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所有崗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由漢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源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形式以面試通知書為準。因報考人員未按通知要求參加考試的,或聯系電話有誤、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調資格,責任自負。
(四)確定考調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通過雅安人事考試網公布考生面試成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根據崗位考調名額,按照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調考察對象人選。
(五)組織考察
考察采取等額考察的方式進行,按照考生考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漢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源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主要對擬考調對象“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考調崗位工作匹配度進行全面考核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并對考調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查,重點審查“三齡二歷一身份”。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考調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并取消考調資格。
考調對象考察合格的,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健康體檢合格報告,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健康體檢合格報告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開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上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考調人員,并在雅安人事考試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辦理調動
公示無異議的,由漢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考調對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考調的教師,根據考調單位崗位聘任情況,重新核定事業崗位等級及工資待遇。
(二)考調教師在漢源縣最低工作年限為5年,期滿后方能申請調離。
(三)考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程接受社會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835-4222516。
(四)本公告由漢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5-4228105。
漢源縣教育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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