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昆明學院招聘教學科研人員78人公告
來源:昆明市人社局
2024-02-02 10:49:49
昆明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昆明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學科研人員78名,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考核)、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范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78名,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見《昆明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備在高等院校從事相關工作的知識水平和能力;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其他要求詳見各崗位應聘條件;學校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應聘人員專業、學術成果、研究方向等綜合判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原則上應聘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以報名之月計算,即1983年2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即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7.應聘博士研究生均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境)外畢業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及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3)報名時屬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4)參加公開招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此次招聘不接收紙質材料,應聘人員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報名,聯系方式見《昆明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計劃表》(附件1),報名時請進入昆明學院官方網站→教師隊伍→人才招聘,進入“昆明學院人才招聘網”進行報名(或直接打開網頁“rczp.kmu.edu.cn”報名)。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詳細附件材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截止時間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當年有效(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招聘崗位人數未招滿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均可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應聘資格審查和學術資格審查。
1.應聘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個人應聘材料,按照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學歷及專業要求等方面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未通過的不得進入學術資格審查環節。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2.學術資格審查
校學術委員會各院級分委員會或學科領域專家組按照擇優的原則對應聘人員開展學術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的代表性學術成果等材料,開展學術業績與崗位匹配綜合評估,學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高技能人才崗位根據崗位條件進行審查。
3.有關要求
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及相關應聘材料。應聘人員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進行面試考核(含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結果為面試考核提供參考),面試考核滿分100分,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考核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保持電話暢通。
六、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由昆明學院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專業成績、團隊協作精神、身心狀況、綜合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作為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體檢
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據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學校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納入單位編制內人員管理,按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待遇;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上級部門批準后,擬聘用人員方可辦理報到手續。
九、聘用
1.公示期滿的擬聘用人員由昆明學院組織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等材料,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上級部門批準后,聘用人員方可辦理報到手續。受聘人員須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和引進人才工作任務協議書。
2.擬聘用人員必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方可辦理上報審批手續。對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等材料,或擬聘公示期滿未能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聘用)人事關系者,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不再列入招聘計劃。
3.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員,涉及承擔班主任等學生工作任務以及參加鄉村振興等工作的,必須服從學校和各具體用人單位安排。
4.在辦理聘用手續后,若在工作期間發現聘用人員實際情況與應聘時情況不符的,學校有權與其解除聘用關系,終止人事關系。
十、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學科研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待遇按照國家、云南省、昆明市和昆明學院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引進層次、待遇等見《昆明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有關政策說明》(附件2)。
十一、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門指導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用人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應聘人員涉及以上情況的,應主動向學校報告,并主動申請回避。
3.學校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靠不正當手段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十二、重要提示
1.學校公開招聘公告(含附件)在昆明學院官方網(www.kmu.edu.cn)站發布。后續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昆明學院官網。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名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本公告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招聘計劃中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的,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4.未盡事宜由昆明學院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1.具體事宜請咨詢各用人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2.學校人事處電話:0871-65098057;
3.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871-65098052;
4.昆明學院官方網站: www.kmu.edu.cn
十四、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昆明學院所有。
昆明學院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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