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監利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51人公告
來源:荊州市人事考試網
2024-02-04 11:02:01
監利市2024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高學歷人才引進力度,為監利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中共監利市委決定,2024年主要面向社會引進一批高學歷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對象放寬到“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二、引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全市計劃引進51名高層次人才。具體崗位要求見《監利市2024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崗位條件相關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監利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有正式編制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關時間節點
1.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生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系統引進碩士研究生放寬至40周歲(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詳見附件1。
2.引進對象應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1日。
三、政策待遇
此次引進人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如下待遇:
(一)人才補助、人才津貼。正式聘用后除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所有待遇之外,另發放人才補助、人才津貼。引進的人才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年內給予每年10000元安家補助和每年12000元人才津貼;“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年內給予每年6000元安家補助和每年6000元人才津貼。
(二)崗位管理。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可聘用到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
(三)其他待遇。引進人才的子女上學,可按照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圍內選擇學校就讀,由教育部門為其提供一次選擇學校的機會,并負責為其協調辦理相關手續。配偶愿意在監利就業的,由用人單位和人社部門商有關部門在職責范圍內予以協調。引進人才可根據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人才公寓。
四、引進方式、要求及程序
(一)引進主要方式。此次事業單位人才引進主要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備案與聘用等環節確定。
同一崗位報名且資格初審合格人數未超過40人的,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全部納入下一招聘環節。對同一崗位報名且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到40人及以上的崗位,通過筆試確定參加下一招聘環節人選。
(二)開考比例。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3進入面試環節。招聘崗位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經市委人才辦同意后,可以降低開考比例。
(三)主要程序
1.發布公告。在荊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jzrsks.cn)、監利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nli.gov.cn)查詢。
2.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報名人員需登錄荊州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17:00。每名考生只能選擇1個崗位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同步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請考生及時查看資格初審結果,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報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2月25日17:00報名系統關閉后,資格審查不合格考生可在2月26日17:00前重報或改報。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注冊個人信息后提交申請,并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傳照片將不予審核),系統自動生成《報名登記表》。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
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考生對報考條件若有疑問,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詳見《崗位表》。
3.筆試
(1)如同一崗位報名且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到40人及以上,則需進行筆試。筆試按照教育類、衛生類、綜合類三類設考,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特點組織不同類型的命題。考試內容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附件2),其中教育類參照中小學教師類(D類),衛生類參照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類參照綜合管理類(A類)。
(2)筆試結束后,根據題本難易程度、考生成績分布等情況分類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在監利市人民政府網公告。
(3)參加筆試的崗位按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的依據,不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在監利市人民政府網發布。
4.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為現場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對同一崗位報名且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到40人及以上的崗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崗位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發布后,如有入圍考生申明棄權,出現的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監利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具體資格審查事宜另行公告。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面試。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并實行最低75分(百分制)合格分數線控制,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人員按照面試公告規定參加面試,未按規定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對因有考生棄權或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等原因參加面試,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控制,面試最低合格線設定為80分(百分制),達不到面試最低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或核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體檢。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面試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成績相同的考生加試。沒有遞補對象的,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考察。按照考生體檢情況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中還要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崗位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沒有遞補對象的,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
8.公示、備案與聘用
(1)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主管部門審定,在監利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歸口報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
(2)經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各主管部門黨委(黨組)對人才引進工作負主體責任,須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進各環節工作,確保引才工作穩妥有序;市紀委監委派駐相關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對人才引進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中有關人才引進激勵政策由市委人才辦負責解釋,招聘政策口徑由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內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避免招聘單位無法聯系。確系無法聯系的,由招聘單位據實記錄,視同考生自動棄權。
(三)考生在進入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備案與聘用等環節棄權的,應由本人出具書面聲明,通過掃描或拍照、傳真、郵寄等方式提交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備案與聘用等各個環節的具體事項,均通過監利市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告。
(五)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六)未盡事宜由市委人才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16-3387098(市委人才辦)
0716-3300801(市人社局)
中共監利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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