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2-05 12:29:20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局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計劃1名,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均在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
五、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4年2月21日—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報名地點: 湖南省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804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海誠路21號)。
(三)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材料:①請應聘者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株洲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復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張(標注:姓名+報考崗位)。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簽署同意報考的意見并蓋章。
(四)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但須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資格審查
我局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請到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804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計劃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經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土木工程和行業發展管理專業知識,總分100分。
2.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結構化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原件丟失者需持公安機關出具的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能力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的均不予保留。
十、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四)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個人自理。
十一、咨詢與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0731-28686025
(二)監督電話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0731-28686010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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