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宿遷沭陽縣事業單位招聘121人簡章
來源:沭陽縣人民政府
2024-02-19 09: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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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東臺市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加大優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經研究,決定江蘇省東臺中學等單位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部分學科教師及研訓員。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各學科教師及研訓員共43名,具體崗位要求見附件1《江蘇省東臺市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27日至2006年2月29日之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5.志愿在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6.學歷、專業要求詳見《崗位表》,并持有報考崗位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須于正式上崗前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7.具備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8.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三、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信息
在東臺市人民政府網站和相關高校網站以及“東臺人社”、“東臺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信息。
2.召開宣講會,組織現場報名
本次校園招聘擬于省內部分高校設置報名點,由東臺市教育局組織相關學校進行宣講,宣講會后即組織現場報名。各院校宣講、報名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報名現場聯系電話:15061199028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東臺市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1張。
③居民身份證。
④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2024年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未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落實工作單位及未繳納社保承諾書(附件3);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⑤教師資格證書。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交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須書面承諾于正式上崗前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附件3)。
⑥《崗位表》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設招聘開考比例為1:3,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報名注意事項:
(1)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3)對資格審核有異議的,可在報名當天向東臺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3.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筆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時長9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者教育教學基礎理論;面試形式為10分鐘微型課,準備時間3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應變能力、心理素質、儀表舉止等綜合能力素質。
考試擬于2024年3月上旬舉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根據同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對象,簽定初步就業協議。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加試決出(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遇有放棄簽約的,按相應崗位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根據同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依次遞補。遞補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加試決出(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和考察
組織已簽訂初步就業協議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察主要考察相關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等。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簽訂的協議失效,并按相應崗位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根據同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依次遞補,遞補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加試決出(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5.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將在東臺市人民政府網站以及“東臺教育”“東臺人社”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監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聘用、入編手續,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被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四、其它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由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臺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政策咨詢電話:東臺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15-85100511。
2.本次招聘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第七章第三十六條規定實行回避。
3.應聘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資格不合格,隨時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發現查實,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招聘工作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委第十、第七派駐紀檢監察組:0515-85226544、89561023。
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臺市 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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