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呂梁市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70人公告
來源:文水縣人民政府
2024-02-19 10:35:00
文水縣2024年公開招聘消防協管員的公告(第一號)
根據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消防協管員招錄管理工作的意見》(呂政辦函﹝2023﹞46號)和呂梁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招錄消防協管員的實施意見》(呂消安委﹝2024﹞5號)等文件要求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經縣政府同意,由人社局牽頭進行消防協管員招聘工作,參照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實施,為做好此次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以及自主自愿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次消防協管員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戶籍要求:限文水戶籍;
(二)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5年2月9日至2006年2月8日期間出生);有消防救援工作經歷者,退役士兵,取得機動車B2及以上駕駛證、注冊消防工程師、視距內駕駛員(無人機操作員)、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會計師(中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計算機中級程序員證書、計算機中級網絡工程師證書和計算機中級數據庫管理員證書)等相關領域中級以上證書且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和能力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8年2月9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消防救援工作經歷者、退役士兵、在職的公安輔警人員,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身高要求: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 160cm及以上;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伶俐、反應敏捷,善于溝通交流,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較強的學習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具備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及心理素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本人及直系親屬被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
(二)曾被開除黨籍、軍籍或開除公職的、辭退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六)本人及直系親屬參加過非法聚集上訪活動的;
(七)本人及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八)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九)在其他單位參加工作未解除勞動合同的;
(十)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十一)不適合協助開展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計劃
文水縣消防協管員招聘崗位70個,其中男性49人,女性21人。
五、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體能測評、心理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人選。
六、招聘程序
《文水縣2024公開招聘消防協管員實施方案》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研究制定。在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2月26日8:30—2月28日18:00
報名方式及地點: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在文水縣消防救援大隊。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提交《文水縣公開招聘消防協管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并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確保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審查
報名同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應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內2寸紅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諾部分簽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一年內2寸紅底免冠正面照片3張;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證明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位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審查時暫未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學院或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說明入學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是否可如期畢業及按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提供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按需求提供相關資格證件及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崗位報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3、《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報名結束后,請時刻關注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告發放《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筆試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工作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消防安全知識、救援救災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
(3)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含60分),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4)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持有《筆試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5)考生筆試成績可登錄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2、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工作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依據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5:1的比例依次確定(末位成績并列的人員一并進入體能測評,不足5: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體能測評入圍人員名單及體能測評時間、地點通過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布。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呂梁市消防救援支隊文員招錄標準執行(見附件2)。體能測試實行量化評分,單項有效成績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不予招聘),總成績最高40分。
報名人員在此環節開始前作出可以測試的承諾,并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見附件3);無法完成相應測試的應事前說明并簽字棄權;在測試過程中由于本人身體原因、自己過失等出現問題的由報名者本人承擔責任。
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體能測評全程錄音錄像,成績當場公布。
體能測評后,進入心理測試人員名單將在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布。
3、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工作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心理測試對象: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5:1的比例依次確定心理測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不足5: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心理測試工作采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聘心理測試系統進行,由系統自動評判“合格”或“不合格”。
心理測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心理測試全程錄音錄像,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
面試工作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面試對象:
(1)心理測試合格人數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方面。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不達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
面試將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當天張榜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保留三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1、在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并體能測試和心理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末位成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時,就綜合成績相同的人員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2、體檢注意事項: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4.考察內容: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進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體能測試、心理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僅遞補一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進行入職培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入職培訓
擬聘用人員上崗前,由呂梁市消防救援支隊統一組織培訓,培訓期為1個月。培訓考核合格的,由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與考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及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培訓期工資待簽訂勞動合同后補發;培訓期內發現擬聘用人員有培訓不合格、不能適應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將取消聘用。入職培訓開始后不再遞補。
八、崗位職責
消防協管員主要負責承擔工作轄區內的日常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初期火災撲救等工作任務。
九、招聘費用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消防協管員以及消防協管員運行所需要費用由財政局全額保障。消防協管員工資由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負責發放,消防協管員每月基本工資3500元(含績效、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同時提供伙食等相關補貼,
(二)配發統一服裝標識,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基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等五險)。
十、日常管理
根據文件精神,成立文水縣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和消防工作所。消防協管員日常管理、績效考核、人員調動由縣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統一負責。經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崗位或違反消防協管員管理規定的由縣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退至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文水縣招聘消防協管員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十一、其他
請考生考前加強自我健康監測,減少聚集和流動,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及時關注個人健康狀態,做好個人健康管理,以免影響參加考試。同時,密切關注文水縣政府門戶網站相關公告。具體考試工作要求詳見各環節公告。
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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