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編制內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公告
來源: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4-02-20 18:42:24
2024年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內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師資隊伍現狀及教學工作需要,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
本次公開招聘常年接受報名,學校不定期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組織考核,招滿即止。招聘崗位招滿之前均可報名,請應聘者及時關注招聘崗位及人數更新信息。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5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4年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內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公開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服務不滿5年,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核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間出生)。
2.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3.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且證書或證明的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學歷認證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可登陸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5.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后方可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網絡報名(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同時必須將以下報名材料以“專業+姓名+手機號碼”命名的ZIP壓縮打包發送至郵箱“jmxyrsc@163.com”,相關佐證材料掃描件具體如下:
1.身份證正反雙面;
2.高中畢業后各階段學歷和學位證書(包括大學階段、碩士階段和博士階段);未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成績表)及未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證書的承諾書(附件2);
3.高中畢業后各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
境外學歷學位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
4.《報名登記表》(附件3)(用A4紙打印,承諾人簽名手寫,含相片)
5.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報名咨詢電話:0595-22462369,聯系人:易老師。
(二)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信息提交后,由學校人事處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以致電申訴,申訴機會僅一次,資格初審要求補交材料的,應在要求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未按時提交視為放棄報考。
申訴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聯系電話:0595-22462369。
資格初審結束后,學校將不定期對資格初審合格準予參加考核的名單在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
學校人事處等有關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于考核前一天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學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辦理聘用手續時,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事部門再復核為準。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核資格。
四、考核
(一)考核辦法
采取面試考核的辦法。考核根據崗位性質、特點采取片段教學和專業答辯等方式對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專業知識、業務水平、科研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
考核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績于考核結束后在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考核時間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1.體檢人選的確定。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體檢的組織及要求。體檢由學校負責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包括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學校人事處通知。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核、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學術規范、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核準后,由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按有關規定與擬聘人選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入編手續,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781630,22473135。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主要通過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qzjmc.cn/)向社會發布,報考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及時關注網站查看有關招考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報考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本公告招聘崗位人數公開招聘完成情況,學校將不定時在學校網站進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六)對符合福建省、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要求的,經認定后可申請相關人才待遇。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3.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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