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招聘新任教師122人公告
來源:平潭縣人民政府
2024-02-23 13:23:21
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關于2024年招聘新任教師的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2024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2號)文件精神,結合平潭實際,擬公開招聘122名新任教師充實到我區職業中專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對象及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均為平潭綜合實驗區事業單位崗位(教師專用編制)。
1.中學教師52名。
2.小學教師39名。
3.幼兒園教師6名。
4.職業中專學校教師21名。
5.特殊教育教師4名。
以上含平潭籍公費師范生
具體招聘崗位、資格及人數見本公告附件《平潭綜合實驗區2024年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注:專業設置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考生可登陸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查看。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條例》體檢標準。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14日期間出生)。
4.考生應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以上證書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屆時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中職校專業課新教師崗位”的考生,要求報到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取得相應學科崗位規定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具有臺灣地區有效身份證明的考生,若報考時已持有臺灣教師資格證,允許在報到之日起三年內取得相應學科崗位規定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
1.本區在編教師。
2.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5.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機關或企事業在編人員未征得相應人事主管單位同意并提交單位意見書的。
7.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8.考生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9.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階段進行,各階段結果在中國·平潭網(http://www.pingtan.gov.cn/)公布,敬請考生及時關注,錯過網絡通知的規定時間,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的筆試、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報名
1.報名方式:考生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準確或弄虛作假報名考試的,后果自負。
2.報名網站: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eeafj.cn)。
3.報名時間: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網絡報名系統關閉時間及申訴截止時間以系統提示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通過審核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方可開考,若未達該比例,經我局研究同意后方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減少招聘崗位。
4.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1個崗位。每個考生成功報考1個崗位后,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本次面向社會招聘的考生不得同時報考我區其他場次的教師招聘。
(2)網絡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相關簡歷信息自高中起填寫至2024年3月,簡歷中途不得出現中斷,就讀專業名稱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教師資格種類及任教學科名稱應與教師資格證上的信息一致。
(3)報考職業中專“旅游服務類專業”“餐飲類專業”“會計類專業”“電子信息類專業”崗位(簡稱“中職校專業課新教師崗位”)的考生,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報名平臺后,在區屬學校相應學科崗位“委托類”招聘計劃中選擇報考,“職專語文”“職專數學”“職專政治”“職專英語”崗位在“新任教師”招聘計劃中選擇報考。
(二)筆試
本次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大綱,請登錄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載中心”專欄查閱下載。
免筆試情況:我區當年度畢業的平潭籍公費師范生報名后可免予筆試直接進入資格復審、面試等后續階段。
符合免筆試條件的考生需在報名表中備注。
1.筆試資格網絡初審
考生應于報名期間及時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應立即通過網絡報名平臺進行申訴,并在報名截止前及時跟蹤后續情況,在報名截止后申訴無效。
2.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教育綜合知識”是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專業知識”共設31個科目類別,由考生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類別選擇其中一個科目類別參加考試。
報考“中職校專業課新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僅為教育綜合知識;“職專語文”“職專數學”“職專政治”“職專英語”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及中學語文、中學數學、中學政治、中學英語專業知識。
3.筆試安排。通過筆試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于網絡報名平臺規定的時間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由筆試原始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筆試原始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其中報考“職專專業課新教師崗位”的,筆試原始成績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綜合知識成績。
5.政策加分。按照省上的有關規定,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非專門崗位按現行規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考生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的規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有明確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按累加計算)。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用為公務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辦理時間和地點:上述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復印)于筆試成績公布后三個工作日內(8:30-17:00)到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商務運營中心3號樓7層社會事業局人事處(二)辦理審核手續,按規定在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加分,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名單另行公示。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規定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如報名表、身份證、準考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屆生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證書查詢結果》(在有效期內、含驗證碼)等。考生復審需提供的材料,若另有變化的,具體以復審公告為準。
3.非應屆所有在職考生必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機關或企事業在編人員需提供相應人事主管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4.對考生的資格審核貫穿全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公告規定、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將立即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面試
按照參加面試人員數量與崗位計劃招聘數3:1比例(崗位計劃招聘數10個及以上按2:1),由資格復審合格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并在中國·平潭網站公示。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放棄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確定面試人選時,考生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試人選,免筆試考生視同末位同分。
我區當年度畢業的公費師范生的面試考核成績達60分及以上為合格。
體育教師面試內容包含足球能力測試。
1.面試時間: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面試內容包括片段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段學科教材。考生現場自行準備的教學方案、教學步驟等內容不記分。
3.面試成績:招聘崗位面試不分組的,現場宣布的成績即最終面試成績;因招聘崗位參考人數較多,需進行分組面試的,現場宣布的成績還需采用修正系數法進行修正后得到最終面試成績。
各分組考生分數修正方法如下:
本組修正系數 = 本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本面試組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
考生最終面試成績 = 該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
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最終面試成績等將在中國·平潭網站公布。
(五)綜合成績計算
錄取成績按筆試(百分制)、面試成績(百分制)1:1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含加分)再相同,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不含加分)再相同,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再相同,以學歷高者優先(下同),若學歷也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聘人選。若出現面試人數與聘用人數的比例≤1:1的,則考生綜合成績必須在70分及以上。
(六)體檢
參加體檢人選需在指定時間地點完成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體檢合格者方可聘用。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進入體檢環節之后不再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需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考生的檔案是否存在涂改、不齊全、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行為等方面的情況。
在職考生應在考察前提交所在單位(機關或企事業在編人員需提供相應人事主管單位)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考察資格。
(八)聘前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前公示,最終確定擬聘人選,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及公示前因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而產生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遞補,名額列入后續第二輪補充招聘(是否進行補充招聘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九)聘用
1.聘用資格:擬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對所公示的崗位依次進行選崗,未參與選崗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免筆試考生經面試、體檢、考察等合格后,優先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選崗。
2.聘用手續:選崗完成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的服務年限最低為5年,簽約公費師范生的服務年限最低為6年,試用期均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新任教師崗位的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聘任在專業見習期(專業初期)崗位,試用期滿由用人學校按照相應崗位聘任條件(或競聘方案)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3.資格審核貫穿全程。擬聘用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相關情況,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的;(4)審檔不合格的;(5)與原單位有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未能按時與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辦妥跨省任教就業手續。
4.履約要求:聘用人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項
1.學歷學位有關說明
(1)境內學歷和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2)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證書信息原則上應在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福建省“雙專業”、“雙學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雙學位雙專業”查詢平臺
(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可查詢認證。
(4)以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證書,并且輔修專業信息及其學位信息可在“學信網”上查詢。
(5)專業條件設置為“X X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中“X X類”所列專業的考生準予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X X類”X X相關專業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中“X X類”X X相關專業的考生準予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詳見本公告附表各有關崗位)的考生準予報考。對博士和留學人員的專業要求按相近原則認定。
(6)允許考生按符合條件要求的最低學歷報考相應崗位。應聘考生網絡報名時需在崗位備注中注明“本人以X X學歷層次報考本崗位”。
2.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通信暢通、隨時聯系,因聯系不上而出現的貽誤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
3.本公告未明確事項,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4.本次報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23170529,(2024年2月22日-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5.以上招聘事項如有因故變化,以補充公告為準,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本公告由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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