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溫州泰順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招聘30人公告
來源:泰順縣人民政府
2024-02-28 14: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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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順縣2024年春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招聘公告(第1號)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穩步、健康發展,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27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泰順縣2024年春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育工作,符合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三)年齡要求: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9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本科畢業生;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1984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國民教育系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戶籍要求:具有泰順縣常住戶口,或者泰順縣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順縣常住戶口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應、歷屆畢業生(戶口落戶時間以2024年3月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戶籍不限。
(五)學歷要求:報考對象應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
學歷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規定執行;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六)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要求。報考對象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七)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考崗位: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30名,具體招聘計劃指標詳見《泰順縣2024年春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崗位要求:報考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崗位的必須是學前教育及相關或相近專業畢業,且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招聘辦法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報名、審核、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擇優聘用。
(一)報名程序
1.報考泰順縣2024年春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崗位的考生,請在2024年3月8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現場提交由本人填寫的《泰順縣2024年春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招聘報名表》(附件2),攜帶相應報名材料報名。報名地點:泰順縣教育局七樓會議室(羅陽鎮文星路51號),聯系人:傅老師,聯系電話:0577—67594635。
2.現場報名時提交由本人填寫的《泰順縣2024年春季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同時攜帶以下材料報名: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戶口在泰順的提供戶口本;本人戶口不在泰順的須提供有遷出、注銷記錄的戶口本;與父母分開不同戶口本的,還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籍貫證明);
(2)現場提供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委托他人報名須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縣教育局根據選報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1.5:1比例,將按規定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相應情況在泰順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ts.gov.cn/)上發布公告。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以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構成。面試成績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①形式:閉卷筆試。
②分值:滿分100分。
③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及教育政策法規等理論知識(占20分)和相應學科教學理論與專業知識等(占80分)。
(2)面試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2比例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員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
①分值: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②形式和內容:采用模擬課堂教學的形式進行試課,試課內容為報考學科崗位的教材(泰順縣內相應學科現行教材)內容,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等。
③其他說明:所有試課對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試課通知書》參加試課。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試課的,視作自動放棄。
筆試與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情況,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同分的,取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同分對象再次試課,取本次試課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負。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調閱查看考生個人的學歷、工作檔案,到有關單位了解情況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六)體檢、考察缺額遞補辦法
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自動放棄入圍考察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均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造成的崗位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泰順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八)選崗和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依據考試總成績高分優先選崗的原則(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抽簽確定優先),組織聘用對象進行現場選崗。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聘用對象按規定時間到相應幼兒園辦理報到手續,性質為非事業編制教職工,與相應幼兒園簽訂用工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續聘,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公辦幼兒園招聘勞動合同制的人員性質和待遇
(一)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是指我縣公辦幼兒園現有編制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正常教育教學等工作需求,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控制數內,從社會上招聘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且從事教育教學、保育、醫務保健等工作的非在編人員。
(二)勞動合同制教職工年人均工資待遇總額參照上年度全縣職工(含私營)平均工資標準執行(包括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考核考績獎金等),以后原則上每年根據我縣上年度全縣職工(含私營)平均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工資待遇總額的70%為基本工資,一年按12個月發放,剩余30%為考核考績獎金,由泰順縣教育局根據勞動合同制教職工的工作量、工作年限、職稱及考核結果等情況制定發放辦法。
(三)勞動合同制教職工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教學業務評比、評先評優、教師專業發展培訓等參照在編人員執行。
(四)勞動合同制教職工符合事業編制教師招考條件的,可以參加本縣事業編制教師招聘考試,聘用后,工作年限按相關工齡計算政策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為嚴肅人事招聘紀律,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以及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或在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不良記錄。
(三)因懷孕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的擬聘用對象,先參加選崗,待補檢確認為體檢合格的,再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擬聘用人員如有與原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或存在聘用(勞動)關系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關系。
(五)報名、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不指定任何教輔資料,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咨詢電話:泰順縣教育局政工科(一),0577—67594635;監督舉報電話: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577-67561802。
(六)本公告由泰順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泰順縣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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