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光明區面向2024年應屆生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人公告
來源:光明區政府在線
2024-02-29 10:08:40
深圳市光明區“科學啟航計劃”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學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深圳市光明區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專項招聘1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具體包括: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及碩士(含)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非在職)。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應屆畢業生(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的,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學位證書)。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且完成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4.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詳見《深圳市光明區“科學啟航計劃”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有關要求
1.對報考學歷的要求
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
2.對報考專業的要求
(1)考生所學的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判斷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目錄》);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可選擇《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考生必須以最高學歷報考。
3.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即1988年2月28日之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最高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即1993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5日10:00至2024年3月11日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以下簡稱“深圳市考試院專欄”,網址為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評報名系統(以下簡稱“人事考評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進行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見《深圳市人事考評報名系統網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3),也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專欄查詢。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考生對所填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完全責任。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期間,在未完成報名信息和職位確認的情況下,報考人員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證號、證件類型、手機號碼外的其他報名信息及職位信息,職位提交確認后不可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未在規定的報名期間完成職位選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2024年3月13日10:00后將在深圳市考試院專欄公布各職位的最終報名人數。
(二)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4年3月26日10:00后登錄深圳市考試院專欄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報考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考場規則詳見準考證。
1.筆試科目。共2科,各占筆試成績50%。科目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二:科學思維能力測試,內容范圍見《考試大綱》(附件4)。
2.筆試時間。筆試統一安排在2024年3月31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二)面試
1.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考生人數未達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面試。筆試合格分數線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排名在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以外且成績合格的考生為資格復審待遞補人選,在所報考崗位因入圍資格復審考生被取消面試資格出現面試名額空缺的情況下,將在該崗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另行公告,并通過短信通知考生。
各招聘單位組織專家按照要求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時間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對象,進入面試,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對象名單、面試合格分數線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3.面試組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考察人選。如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考官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主考官評分相同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面試考生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四、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并通過短信通知考生。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進入后續環節。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和適崗能力(適崗時間1個月)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四)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聘用單位按程序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六、試用期
對已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備案手續的人員,由聘用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畢業時應能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五)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組織部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301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查詢網址
1.光明區政府在線:
http://www.szgm.gov.cn/
2.人事考評報名系統:
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
(八)咨詢電話
報考人員如對招聘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及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組織部:0755-88211918。
(九)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組織部
2024年2月2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