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中醫藥大學招聘12人公告
來源:山西中醫藥大學新聞網
2024-02-29 13:51:14
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公告
山西中醫藥大學于1982年經國務院批準籌建,1986年接收原山西醫學院中醫大學班學生開始辦學,1989年經原國家教委批準正式成立,2000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17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山西中醫學院更名為山西中醫藥大學,同年被確定為山西省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學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高校、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招生院校、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委托培養高校、山西省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學校現有太原、晉中2個校區,下設15個二級教學機構,開辦有23個本科專業,涵蓋醫、工、管、理等多個學科門類。學校有中醫學、中藥學2個一級學科學術學位碩士授權點,中醫、中藥學、護理3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
根據工作需要,學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12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本科、碩士階段均應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六)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個別崗位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企事業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證書、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薪酬待遇
根據《山西中醫藥大學編外聘用制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薪酬標準執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1日--1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地點:山西中醫藥大學晉中校區師生綜合服務大廳(山西省高校園區大學街121號大學生活動中心一層)。
4.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紙質版(本人手寫簽名)。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專業,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并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資質證明或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審查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及資格證書等是否符合應聘崗位專業要求和應聘要求等。
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崗位報名人數不達3:1及以上,可按實際報考崗位人數參加招聘,成績須不低于70分。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存在問題,隨即取消其資格。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山西中醫藥大學組織實施,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山西中醫藥大學網站公布。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50%,專業知識占50%。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筆試結束7日內,在學校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公布期不少于3天。
2.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達3:1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方法及要求等。
面試成立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綜合分析能力、專業素質能力、業務知識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現場應變能力進行綜合考核。個別技術性崗位要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面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結果和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本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3天。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山西中醫藥大學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中醫藥大學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學校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人員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
七、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中醫藥大學人事處。
聯 系 人:樊老師
咨詢電話:0351-3179835
監督電話:0351—3179857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1.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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