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漳浦縣公安局招聘輔警45人公告
來源:福建省國有企業招聘考試報名網
2024-03-01 09:39:04
漳浦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福建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漳浦縣公安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4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的原則,統一招聘條件和程序嚴格選拔聘用。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名男輔警(其中持有B2及以上駕駛執照的駕駛員崗位2名、護士崗位2名,其他不設崗),擬安排在公安機關基層一線執法執勤崗位。
三、招聘范圍
1.漳浦縣戶籍人員;
2.漳浦籍生源;
3.長期在漳浦生活且有公安工作亟需的專業技能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在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4日期間出生);其中持有B2及以上駕駛執照的駕駛員崗位,根據情況需求,可適當放寬年齡。
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具備處突、防爆、格斗、取得B2及以上駕駛執照、護士相關專業證書等特殊勤務技能的人員及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文化程度,但應當在入職4年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
5.報考護士崗位需要相關專業證書;
6.身高要求達到168CM以上;
7.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自愿從事公安機關基層一線執法執勤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及集中封閉管理,能夠適應夜間輪班工作);
8.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和輔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人員;
(3)取得B2及以上駕駛執照人員;
(4)取得護士相關專業證書人員;
(5)退役軍人;
(6)警察類院校或者政法類專業的畢業生;
(7)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
4.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7.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應聘者的畢業證書、專業資質、退伍證等相關證書必須在2024年3月4日前取得,非全日制應聘者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3月4日至3月8日,現場確認時間:3月11日至3月13日。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的,視為報名無效。
2.報名確認方式。采取先網上報名后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登錄福建省國有企業招聘考試報名網(http://bm.ptgzrc.com)進入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含是否接受調劑)。現場確認地點:漳浦縣公安局北側辦公樓一樓(原出入境辦證窗口),咨詢電話:0596-3233127。
3.材料提交。①經簽名確認的《漳浦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一式1份,彩色打印)和《漳浦縣公安局招聘輔警政審表》(附件3,一式1份,彩色打印);②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復印戶主和本人資料頁)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大專以上全日制學歷者需提交在“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專業技能者需提供專業資質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原件(現場比對后歸還)及復印件(A4規格)各一份。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照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信息與職位條件要求進行比對審核,審核結果為“通過”或“不通過”。審查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后3個工作日。
5.查詢結果。登錄福建省國有企業招聘考試報名網(http://bm.ptgzrc.com)進入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6.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網站通知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7.相關要求。應聘者應按照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全面,個人填報信息不真、不準、不全,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體能測試
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的所有人員必須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才能參加筆試。
體能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測試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取消筆試資格。
體能測試地點和時間:待定。具體地點和時間及要求將公布在“漳浦公安”微信公眾號(zp_police)。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時間及地點:待定,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重點測試應聘者對法律基礎知識(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密法)以及《福建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的知悉情況,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應聘者的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五)面試
面試采取面談方式進行。
1.面試的內容。以問答的方式了解應聘者的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情況,重點測試應聘者能否勝任輔警崗位,成績按“合格”、“不合格”當場公布。
2.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筆試、面試的應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合格”或“不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綜合成績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七)體檢
1.體檢人選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2.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職位要求(其中視力要求參照《通用標準》)、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必須在 5 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漳浦縣公安局視情組織復檢,并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八)考察政審
由漳浦縣公安局組織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察政審,應聘者個人填寫的《漳浦縣公安局招聘輔警政審表》由漳浦縣公安局統一核簽意見,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考察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應聘出現缺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調劑。
(九)公示聘用
確定聘用人員后,在 “漳浦公安”微信公眾號(zp_police) 和福建省國有企業招聘考試報名網(http://bm.ptgzrc.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根據崗位要求,對輔警人員統一培訓。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工資待遇
1.工資待遇:年薪約50000元(含五險一金、績效工資、及伙食補貼等)。
2.擬聘用人員需進行不少于10天的崗前業務培訓,培訓合格后,按照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等“五險”和住房公積金,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雙方無異議,可自動沿用一年,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現良好的根據需要可以續聘。
七、注意事項
1.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本《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應聘者的,均與漳浦縣公安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招聘有關通知、信息主要在“漳浦公安”微信公眾號(zp_police)、福建省國有企業招聘考試報名網(http://bm.ptgzrc.com)進行公布。
4.應聘人員住宿、體檢、交通費用自理。
5.遞交的材料不予退還。
6.本方案由漳浦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漳浦縣公安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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