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黃岡市蘄春縣醫共體總醫院(縣人民醫院)招聘42人公告
來源:蘄春縣人民政府
2024-03-01 10:13:53
2024年蘄春縣醫共體總醫院(縣人民醫院)赴高校專項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黃岡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關于加強縣鄉基層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黃辦發[2021]19號)的通知,結合我縣衛健事業發展實際,經2024年1月10日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縣人社局”)、蘄春縣衛生健康局(下稱“縣衛健局”)組織縣醫共體總醫院(縣人民醫院)到省內外高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對象、崗位和計劃
(一)招聘對象:2024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含2024年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培訓合格證書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4年蘄春縣醫共體總醫院(縣人民醫院)赴高校專項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已簽訂《湖北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人員;
2.現役軍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招聘公告擬于2024年2月29日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chun.gov.cn/)、“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和相關高校官方網站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招聘會現場報名的方式,共設五場招聘會,地點分別是: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科技大學、三峽大學、南昌大學,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報名地點。
(1)武漢大學。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3月5日上午9:30—11:30。地點:武漢大學醫學部4區408002。
(2)華中科技大學。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3月5日下午3:30—5:30。地點:華中科技大學醫學院。
(3)武漢科技大學。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3月5日上午9:30—11:00。地點:武漢科技大學醫學部6112室。
(4)三峽大學。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地點:三峽大學-中區(宜昌市西陵區勝利3路33號)。
(5)南昌大學。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地點:南昌大學東湖校區學生公寓二棟109號。
2.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3.報名和資格審查資料清單:報名人員應根據崗位條件,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加蓋學校有關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學校核發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蘄春縣醫共體總醫院(縣人民醫院)赴高校專項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考生自行下載填報);《2024年蘄春縣醫共體總醫院(縣人民醫院)赴高校專項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所有報名人員均須在誠信承諾書中承諾人一欄簽名);二寸同底免冠登記照3張。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審核意見。
4.資格審查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并貫穿招聘全過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1)《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按周年計算,從1月1日起算。如某崗位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則應聘人員應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歲及以下,則應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應聘人員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2024年9月1日以后畢業的人員,一般不作為2024屆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執業醫師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取得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4)《崗位表》中列明的崗位所需專業,系招聘單位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專科、本科、研究生等專業目錄設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但相關院校確有開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崗位表》中有關單位所列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經招聘單位同意,應聘人員可以報考,并在報名系統中進行備注說明。
(三)考試
本次招聘根據報名情況及工作安排,在招聘會結束后組織集中考試。
1.考試方式和內容。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10的崗位須加試筆試,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考試內容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加試筆試內容為醫學綜合知識,滿分100分,測試時間為9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和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急需緊缺專業的崗位,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保留招聘計劃,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
3.面試工作安排。本次招聘面試將根據實際報名人數安排考場。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的內容。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每人思考答題時間不超過8分鐘。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攜帶二代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攜帶上述資料參加的,取消考試資格。面試(含加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1)計分辦法。免筆試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綜合成績。加試筆試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2)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參加了筆試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未參加筆試的,組織加試。
重要提示: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筆試、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控制制度。筆試按卷面滿分的50%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環節,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棄權、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對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面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體檢和考察通知。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體檢合格后由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在校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
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生需提供畢業證、學士學位證、相關執業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學籍檔案。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件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1.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和“蘄春人社”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簽約就業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就業協議中明確應聘人員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執業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不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人事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12個月,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3.本次招聘崗位設置最低服務期限3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九)政策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除享受人社部門核定的基本工資、用人單位績效分配方案規定的待遇外,引進符合崗位需求的全日制醫學類專業碩士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考核合格給予相應工作補貼。
五、違紀違規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適用于2024年校園招聘,有關政策口徑由縣人社局、縣衛健局負責解釋。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縣衛健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蘄春縣人社局事業管理股:0713-7308831。
蘄春縣衛健局人事股: 0713-7235953。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蘄春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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