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政府購崗人員招聘11人公告
來源: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政府
2024-03-01 11: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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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購崗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崗人員。為做好公開招聘各項工作,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基礎能力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政審、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文員11人。
具體招聘條件等相關信息,詳見附件《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學歷須經學信網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2024年畢業生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專業”條件按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畢業專業須與招聘專業相一致。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4.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中共黨員、退役軍人、烈士子女。
5.身心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請勿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刑罰的人員,直系親屬在本院工作的人員;
6.與江蘇各級法院簽訂《江蘇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勞動合同書》且正在履行期內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或其他另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報名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建鄴區政府官網、建鄴法院、眾拓人才微信公眾號(微信號:ZTRC-HR)上發布。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9:00~3月10日12:00
2.報名方式: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眾拓人才微信公眾號,掃描下方二維碼或者點擊鏈接進行報名。未按時上傳完整準確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
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眾拓人才微信公眾號上的招聘信息及后續相關通知。
手機端:
電腦端:https://www.ivvajob.com/company/zhongtuo/u4v0ZA9262#/index?wt=0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一經提交,報名信息無法修改,請謹慎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次招聘崗位為相關單位編外人員,非行政或事業編制。應聘人員報名成功后,請珍惜考試機會,不要隨意浪費公共資源;參加體檢后,因個人主觀原因放棄者,將納入考試誠信檔案,視情況采取禁考措施。
4.報名上傳材料:
(以下材料請匯總至一個word文檔上傳)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兩寸電子證件照片(格式為jpg/jpeg/png,4MB以下)。
(3)學歷、學位證書。
(4)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二維碼);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二維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5)符合優先條件的考生應提供國家職業法律資格證書或通過考試的合格證明材料;應提供法院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經單位蓋章勞動合同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或其他有效工作證明材料)。
(三)繳費確認
基礎能力測試前應聘人員須根據通知繳納考試工本費100元。
具體繳費時間以后續通知為準。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未按時繳納考試工本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考試方法和程序
采取基礎能力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分值各為100分。考試的具體方式、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基礎能力測試
基礎能力測試采取技能測評加筆試方式進行。技能測評考察應聘人員計算機打字速錄操作,要求文字錄入速度每分鐘100字以上,準確率95%以上;筆試內容以法律基礎常識為主,采用閉卷形式。兩者分值各為100分,基礎能力測試成績根據技能測評成績和筆試成績按1:4折合計算(基礎能力測評成績=技能測評成績×20%+筆試成績×80%,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制取整)。
基礎能力測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信息表》“開考比例”欄,繳費人數未達開考比例要求的,將相應調整招聘計劃或開考比例。
2.面試
根據基礎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基礎能力測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資格復審。如面試人數未達開考比例要求的,將相應調整招聘計劃或開考比例。
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按照崗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基礎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審查人選。面試形式為半結構化面試。
總成績根據基礎能力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1:1折合計算(總成績=基礎能力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制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總成績低于合格線者無聘用資格。
(五)體檢、政審
1.根據各崗位計劃招聘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選。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行。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3.如出現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政審結論不宜聘用的,在應聘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無合適遞補人選,該崗位可空缺。
(六)公示、聘用
1.對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眾拓人才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選,按照規定集中辦理入職手續。
3.考試總成績在一年內有效,自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之日起計算。如出現擬聘用人員放棄或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等情況,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不再遞補,遞補人員需通過體檢、政審與公示后方可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一)一經聘用,與南京眾拓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正式聘用后,薪酬按各實際用工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
(一)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應聘期間務必保持預留手機號電話暢通、電子郵箱正確無誤,密切關注眾拓人才微信公眾號、郵件等平臺的最新信息。如因忽視公眾號信息、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原因導致聯系不上,或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本次招聘采用告知承諾制,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仔細了解和確認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等,對本人提供、上傳的簡歷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并以電子方式承諾,一經提交即具法律效力。未通過資格審查者恕不通知,所有應聘材料恕不退回。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違反考試紀律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獲取應聘資格(包括取得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資格),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同時,應聘人員的不誠信行為將建檔入庫、將會影響今后招聘考試的報名。
(三)招聘全程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主動接受監督。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用人單位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考試、聘用等情況,調整、取消、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本次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
七、報名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025-87770227、025-8777022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監督電話:025-8777023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京眾拓人才發展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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