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朔州市大醫院引進醫學類急需緊缺專業人才178人公告
來源:朔州市大醫院
2024-03-01 11:34:43
朔州市大醫院2024年公開引進醫學類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朔州市大醫院是市重點工程,總占地面積314畝,總建筑面積206309平方米,總床位數1500張。按三級甲等醫院標準設計建設,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康復、養老為一體的市級綜合性公立醫院。
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西省《關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人事管理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朔州市委關于印發<朔州市創新人才發展二十五條(試行)>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醫學類急需緊缺專業人才178名,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引進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引進對象
中級職稱人員和急需緊缺醫學類碩士研究生,具體要求詳見《朔州市大醫院2024年公開引進醫學類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見附件1)。
3. 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身體健康。
(五)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職稱等要求及技能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要求。
(七)“服務基層崗位”的引進對象,為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崗位”。
以上服務(服役)期滿截至時間均為2024年3月1日。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人員,須同時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職稱等所有要求。對于無人報考被取消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可劃歸為一般性崗位。劃歸的崗位和名額情況,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報名結束后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公布。
(八)符合崗位的其他要求。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九)其他說明:主治醫師的職稱證書專業與擬錄用崗位的專業要求一致。碩士研究生畢業專業和資格證或執業證的專業與擬錄用崗位專業要求一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在讀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現役軍人;
7.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引進要求的人員;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10.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引進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時間計算,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以本次引才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福利待遇與管理辦法
(一)基本待遇
引進的醫學類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占用差額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待遇。
(二)住房保障
1.購房補助。世界排名前400名一流大學和國內“雙一流”高校的碩士研究生在我市購買首套住房分期給予10萬元的補助。
2.租房補助。世界排名前400名一流大學和國內“雙一流”高校的碩士研究生給予1000元/月的補助,期限為5年。
3.人才公寓。世界排名前400名一流大學和國內“雙一流”高校的碩士研究生可申請入住。
購房補助、租房補助、人才公寓待遇不重復享受。
(三)生活補貼
世界排名前 400 名一流大學和國內“雙一流”高校的碩士研究生每月給予3000元,期限為5年。
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和中級職稱人員每月給予2000元,期限為5年。
(四)學費補貼
世界排名前 400 名一流大學和國內“雙一流”高校的碩士研究生給予2萬元。
(五)其他待遇
引進工作人員的其他待遇按照《中共朔州市委關于印發<朔州市創新人才發展二十五條(試行)>的通知》執行。
(六)待遇發放及人才管理辦法
引進的人員補貼補助從入職之日開始計算,超出《中共朔州市委關于印發<朔州市創新人才發展二十五條(試行)>的通知》規定的金額,由醫院發放。
引進的人員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調離醫院或解聘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起始時間以入職時間為準,含試用期),聘用人員服務期內不得離職,其它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如個人違約,應予以解聘,并全額返還本人已領取住房保障、生活補貼、學費補貼等醫院給予的人才補貼補助。
五、引進程序
本次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公開引進的有關信息在以下網站發布:
山西省人社廳官網(rst.shanxi.gov.cn)
朔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shuozhou.gov.cn)
朔州市人社局官網(www.shuozhou.gov.cn/ztjs/rlzy)
朔州市大醫院網站(www.szsdyyc.com)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將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www.szsdyyc.com)允以公告。
按網報系統要求上傳本人免冠照,同時上傳身份證、畢業證(未領取畢業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醫師資格證、執(職)業資格證書、規培證或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證書、科研成果和獎勵等相關證明材料的電子照片。
2.報名時間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3月12日8:00至3月18日17:00。
一般性崗位報名時間:2024年3月20日8:00至3月26日17:00。
聯系電話:0349-5610755
報名人員對自己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負責。應聘者個人信息僅用于此次引進使用,朔州市大醫院對所有應聘者信息負責保密。
3.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證,且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報名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醫師資格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
報名人員務必誠信報考,填寫的各項個人信息務必真實、準確,在資格審查時將對考生報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資格審查和驗證工作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引進各個環節,如發現報名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2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結果。
服務基層崗位報考人員在2024年3月12日8:00至3月18日17:00期間報名通過后,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3月18日17:00前尚未審查或報名尚未通過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3月18日17:00至3月19日17:00,報考申請未通過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一般性崗位報考人員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期間報名通過后,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3月26日17:00前報名尚未審查或報名尚未通過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3月26日17:00至3月27日17:00,報考申請未通過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報名結束后,經朔州市大醫院人才引進工作專班研究,對于無人報考被取消的“服務基層崗位”可劃歸為一般性崗位。劃歸的崗位和名額情況,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由朔州市大醫院組織實施。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1份):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表、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所在學校出具證明。
3.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人員,同意報考,并加蓋單位公章);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相關證明。
4.崗位要求獲得相關醫師資格證、執(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醫師資格證、執(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要求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師需提供規培合格證書。
5.留學人員須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國內具有相同專業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出具的專業認定書。
6.定向、委培應屆碩士畢業生報考,須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7.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經歷證明(合同或社保證明或工資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報考服務基層崗位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考生,應提供合格證,暫時未發放合格證的,可以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市教育局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市委或市人社局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市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所有報名人員均需簽署承諾書(見附件2)。
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核、考察、聘用資格。
(四)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面試的辦法擇優確定,原則上不設開考比例,如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5:1及以上的,增加筆試環節。
考核人員名單及考核地點、時間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公布。
1.面試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意識形態、政治思想、專業水平、科研潛力、崗位適應能力等方面情況。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引進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為面試成績。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引進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出現面試成績相同難以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的情況時,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增加筆試環節
如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5:1及以上的,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增加筆試環節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引進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出現總成績相同難以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的情況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提前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考核工作擬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實施,市衛健委和朔州市大醫院公開引進工作專班負責全程監督。
(五)體檢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執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
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地點等信息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在體檢環節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空缺名額按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業水平或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結合在校期間和畢業后表現進行綜合考察。已就業的應聘者,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在考察環節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空缺名額按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與管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引進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引進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經聘用,在朔州市大醫院服務年限要達到5年(含試用期)。
引進人員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擬引進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本人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須與原單位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六、引進工作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朔州市大醫院將切實履行好整個引進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引進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升公開引進的公信力,公開引進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引進信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在公開發布的引進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巡視力度。朔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將加強對本單位引進工作的監督力度。朔州市大醫院通過現場巡視加強對此次引進工作特別是筆試、面試環節的監管力度。
(五)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此次公開引進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引進工作專班、紀檢監察機關投訴、舉報。
七、有關事項
所有涉及本次引進的公告、成績公布、信息發布和情況通報等均在朔州市大醫院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查詢。
本公告由朔州市大醫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朔州市大醫院人才引進工作專班研究決定,朔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朔州市大醫院人才引進工作專班負責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
朔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349-5990166
朔州市大醫院:0349-5610755
特別提示:
此次引進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培訓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朔州市大醫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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