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州市永泰縣面向2020年(含)之前招聘的編外合同教師招聘編內教師33人公告
來源:福州市永泰縣人民政府
2024-03-04 13:44:26
2024年永泰縣面向2020年(含)之前招聘的編外合同教師公開招聘編內教師公告
根據永泰縣教育局、中共永泰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泰縣財政局《關于印發永泰縣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編外合同教師聘用辦法(暫行)的通知》(樟教〔2018〕19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師隊伍實際,經縣人民政府、編制部門同意,市人社局核準,決定2024年面向2020年(含)之前招聘的我縣編外合同教師擇優招聘33名編制內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20年(含)之前通過公開招聘,且已在我縣公辦學校連續服務滿三年(服務年限認定截止公告發布之日)、每年年度績效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齡不超過40周歲、現仍在聘我縣公辦學校任教的編外合同教師。
二、招聘崗位、人數
永泰縣教育局所屬農村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崗位,其中中小學教師崗位5人,小學語文教師崗位7人,小學數學教師崗位7人,幼兒教育教師崗位14人。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滿18周歲;
6.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信息將在福州市永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ongtai.gov.cn/)、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eeafj.cn)等網站發布,后續筆試成績、面試事項通知、面試成績公布、考核體檢等信息將在永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現場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2024年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提交材料:
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
原件:《任教和年度考核情況表》。
3.審核辦法:符合條件的編外合同教師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永泰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現場資格審核。未按時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現場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
(三)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4日17:30(網上報名截止時間以系統提示為準,請應聘人員務必留意)。
2.報名辦法: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編外合同教師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委托模塊)。
3.報考崗位:本次考試設中小學教師、小學語文教師、小學數學教師和幼兒教育教師四個崗位,采取只報崗位及學科不報學校的方式進行(中小學教師崗位選擇教育綜合學科報名),
屆時根據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擇聘用單位。
既符合《2024年永泰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崗位條件要求,又符合面向我縣2020年(含)之前招聘的編外合同教師招聘編內教師崗位條件要求的,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報名。
4.開考條件:實際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不開考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
(三)筆試
本次考試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
1.筆試時間、地點:2024年4月6日。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于網絡報名平臺規定的時間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參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教師招聘筆試。
2.筆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僅參加教育綜合知識筆試,小學語文教師、小學數學教師和幼兒教育教師崗位須參加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場筆試。
3.筆試成績:中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成績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小學語文教師、小學數學教師和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筆試成績為百分制的原始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折算。
(四)面試
1.參加面試人選:以實際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則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與考人數參加面試。放棄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
2.面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為教育相關背景的公共題或學科應知應會知識,小學語文教師、小學數學教師崗位為片段教學和專家提問,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為片段教學和彈唱跳技能測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招聘崗位不分面試組的,現場宣布的成績即最終面試成績;因參考人數多需進行分組面試的,現場宣布的成績還需采用修正系數法進行修正后得到最終面試成績。
各分組考生分數修正方法為:本組修正系數=本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本面試組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考生最終面試成績=該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
(五)體檢
根據招聘的崗位和招聘人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體檢人選的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其中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未達要求的不予聘用。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集中統一體檢。體檢對象、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若體檢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者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優先聘用。
(六)擇崗
各招聘崗位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因故自行放棄聘用資格的,可選擇轉為參聘教師或解除合同,并取消今后參加我縣面向編外合同教師招聘編內教師專項考試的資格,其空額在同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本次招聘遞補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永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依程序報批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待遇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轉正。
(二)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期不少于六年(不含編外任教時間)。因各種原因未能履行服務期限的(應征入兵役除外),須按未滿的服務年限賠付相應的違約金。
(三)聘用人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其他規定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永泰縣教育局、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駐永泰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面試考場實行封閉式管理,面試考室全程錄音、錄像。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當日書面告知永泰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否則,因雙方聯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全部承擔。
本公告由永泰縣教育局、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聯系電話: 0591-24859326 24872078
永泰縣教育局 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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