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直屬事業單位選聘47人公告
來源: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3-04 14:18:20
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12個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47名,制定選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農林科學院成立于1958年,是河北省政府直屬綜合性農業科研機構。本次招聘單位為糧油作物研究所、谷子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昌黎果樹研究所、石家莊果樹研究所、經濟作物研究所、植物保護研究所、農業資源環境研究所、生物技術與食品科學研究所、旱作農業研究所、濱海農業研究所和農業信息與經濟研究所共1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面向全省現代農業發展需求,開展農業領域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應用技術及高新技術研究,開展技術經濟、產業經濟和區域農業發展研究,開展農業應用技術的集成與創新,科技成果示范、轉化和技術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科技研究項目,承擔其他委托研究工作,服務省委、省政府科學決策,提供農業技術、政策咨詢建議,開展國內外農業科技交流與合作,以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為主體,與省直部門所屬農林科學研究機構建立合作共建機制。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我院直屬事業單位擬選聘工作人員47名,其中博士38人,碩士研究生9人。具體要求詳見《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等設置。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安排部分招聘崗位,用于專項招聘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賽會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人員。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選聘理由
我院為省級農業科研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大量國家級和省級科研項目,高層次人才需求量較大,當前我院高層次人才短缺,難以滿足工作需要,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科研工作水平,滿足科研工作需求,根據學科建設需要,擬選聘38名博士研究生。
我院部分崗位招聘博士困難,難以滿足工作需要,急需引進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優秀碩士研究生。因此,根據學科建設需要,擬選聘優秀碩士研究生9名。
五、選聘范圍
相關院校博士畢業生、碩士畢業生。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網站(http://www.hebnky.com/)、相關農業大學、科研院所或目標單位等發布招聘信息,選擇符合該崗位條件的高層次人才。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接收報名,將《河北省農林科學院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發表論文等有關材料掃描后發送至1220905978@qq.com郵箱,電話:0311-87652234。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測評工作由院人事工作部具體組織,院機關紀委全程監督。測評小組由招聘單位領導、相關專業專家組成。測評小組成員為7人或9人,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為測評小組組長,遇特殊情況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不能擔任測評小組組長時,由院人事工作部指定。測評工作主要根據應聘人員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和論文著作等情況,測試應聘人員的知識水平、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測評結束后,測評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其他分數計算平均分作為測評成績,按測評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核對象;應聘人數小于或等于該崗位計劃數時,由測評小組成員2/3以上多數表決通過,表決、推薦情況記錄在冊。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省農林科學院人事工作部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院人事工作部或招聘單位人事科工作人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hebnky.com/)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7652234(省農林科學院人事工作部)
監督舉報電話:0311-87652023(省農林科學院機關紀委)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53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農林科學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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