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鹽城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建湖縣人民政府
2024-03-04 17:08:45
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文旅系統隊伍建設,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充實民樂專業人才,強化竹笛專業文藝輔導和民樂團隊建設,建湖縣文化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規定,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縣文化館招聘竹笛演奏員1名,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建湖縣文化館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6.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7.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8.招聘對象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三、考試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3月6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節假日正常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鹽城市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三樓辦公室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填寫《報名表》,在《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上學歷及學位相關認證報告;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2、2023年畢業生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還需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歸國留學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個人誠信承諾書。
2.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有異議,可從收到審核結果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3.根據相關規定繳納考試費100元/人。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憑居民身份證到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三樓辦公室繳納考試費,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報考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9月13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4年9月13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考試
1.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1:3,考試采用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方式進行。
2.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共分為三個項目,分別為竹笛演奏、視奏、聲樂(或器樂、舞蹈三選一),考評要求詳見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總分100分,自備曲目演奏80分、視奏10分、聲樂(或器樂、舞蹈)10分。設60分合格線。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后,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在測試合格者中按1:3的范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內容為樂理知識、視唱練耳(樂理知識60分、視唱練耳40分)。
4.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7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時,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相同的,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按規定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標準執行。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在符合條件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六、人員聘用
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監督
建湖縣紀委監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15-80600072。
政策咨詢電話: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辦公室,0515-86212191。
本公告由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建湖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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