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招聘公告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3-05 14:10:36
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號)有關規定,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擬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9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 名稱 |
單位 性質 |
單位 地址 |
主要職能 |
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 |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
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鹽都大道8號附11號 |
承擔非金屬(鹽業)礦產地質調查、勘查開發,及鉆探工程、井礦鹽礦山開發、鹽鹵及伴生資源綜合開發、鹽腔等地下空間開發、鹽鹵層儲能固碳等技術服務和科學研究;參與礦山修復、礦山測繪等技術服務;完成省地質調查研究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報考者須在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等。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和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所獲專業名稱,應嚴格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和“專業條件要求”欄分別相符。
(4)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應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提供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報名資料造成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此次公開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鹽都大道8號附11號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5樓人事科。
咨詢電話:0813-5591880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攜帶以下資料
(1)應聘人員應提供填寫完整的《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202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1份。
(3)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和學位認證報告各1份。報考者的學歷、學位以其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作為判斷依據,專業名稱以其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將在招聘的任一環節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或社保繳納記錄。
(5)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最低服務期限、試用期已滿的證明材料原件。
(6)其他與報考崗位要求相關的資料。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組織實施。報名時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核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初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如同一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大于3:1(不含3:1),單位將對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初試,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入圍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初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
如同一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小于3:1(含3:1),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若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且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四舍五入法”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初試
需要初試的招聘崗位僅限于同一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大于3:1(不含3:1)的招聘崗位。
初試采取筆試的方式,為招聘崗位相關綜合知識一科。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缺考人員筆試成績計為0分。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初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初試資格。
(二)面試
1.面試方式及內容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如因面試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面試成績公布
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三)面試成績排名及體檢人員公告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公布考試總成績排名及進入參加體檢人選。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費用原則上由報考人員承擔)。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等部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時間及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不予進入下一步考察環節。
七、考察
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在通知時間內不積極配合開展考察工作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的擬聘用人員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
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將以下材料提交我單位。
(一)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招聘崗位要求的有關資料。
除以上材料外,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通過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
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符合公告要求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憑四川省地質調查研究院出具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我單位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我單位在考核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特別提示
(一)考核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我單位和四川省地質調查研究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川省非金屬(鹽業)地質調查研究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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