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定遠縣事業單位招聘79人公告
來源:定遠縣人民政府
2024-03-06 14:43:22
2024年度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規定和要求,現將2024年度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4年度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9名,具體招聘計劃(崗位)詳見附件《2024年度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在2024年度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士兵也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滿2年(含)以上且退出現役的、表現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人員(或在外地入伍的安徽籍人員)。
在2024年度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定向招聘“定遠縣戶籍(或者定遠縣生源)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的“25周歲及以下”即199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即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七)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于3月4日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定遠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服務平臺(http://dyzk.ahrccp.com)。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認真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2024年度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約為300-500像素,大小為1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3月16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3月16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3月17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但需要先進行網上確認和繳費。2024年3月18日至3月19日期間,通過“定遠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服務平臺(http://dyzk.ahrccp.com)”退費申請入口填寫資料、上傳所需證明材料照片或掃描件,審核通過后辦理筆試減免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鄉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應提供家庭幫扶手冊或脫貧戶和防止返貧監測戶信息采集表。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的緊缺崗位,可按2:1比例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3月18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筆試
非鄉鎮衛生院崗位(崗位代碼:202406001—202406040)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分值為100分;《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分值為100分。
鄉鎮衛生院崗位(崗位代碼:202406041—202406048)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科。其中《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為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國情、省情和寫作等,分值為100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類別詳見《崗位計劃表》,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其中:
上午:08:30—10: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 《綜合應用能力》或《專業基礎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報考人員可于3月27日至3月29日從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4:30-17:30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股(人社大樓5樓516室,聯系電話:0550-4288041)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兩科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筆試成績預計于4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報考非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崗位代碼為:202406001—202406040)筆試成績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50%)與《綜合應用能力》(占50%)合成成績。
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崗位代碼為:202406041—202406048)筆試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占50%)與《專業基礎知識》(占50%)合成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須達到60分(不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分批次進行:
1.第一批資格復審對象:對報考非鄉鎮衛生院崗位(崗位代碼:202406001—202406040)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該崗位的專業測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2.第二批資格復審對象:對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崗位代碼:202406041—202406048)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階段的人員。如筆試合成成績相同,依次以是否符合該崗位優先聘用條件、《專業基礎知識》成績由高到低、學歷由高到低、工作年限由長到短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仍然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或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村衛生室目前在崗且在村衛生室工作累計滿六年的執業(助理)醫師(中醫)”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衛生院和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以及相應職稱原件、復印件等材料。
(4)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5)報考定向招聘“定遠縣戶籍(或者定遠縣生源)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縣教體局出具的本地生源證明等材料。
(6)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或體檢通知書。
(五)專業測試
1. 專業測試的范圍。除鄉鎮衛生院崗位外(崗位代碼:202406041—202406048),其他崗位(崗位代碼:202406001—202406040)均須進行專業測試。
2. 專業測試工作的組織。專業測試工作由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3. 專業測試的形式和內容。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從事相關工作應具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為確保用人質量,專業測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成績合成
非鄉鎮衛生院崗位(崗位代碼:202406001—202406040)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鄉鎮衛生院崗位(崗位代碼:202406041—202406048)考試最終成績即筆試合成成績。筆試合成成績、專業測試成績、考試最終成績均按照“四舍五入”規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確定后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如考試最終成績相同:報考非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崗位代碼:202406001—202406040),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崗位代碼:202406041—202406048),依次以是否符合該崗位優先聘用條件、《專業基礎知識》成績由高到低、學歷由高到低、工作年限由長到短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仍然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七)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進行遞補,遞補只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
(九)報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其中,鄉鎮衛生院新進人員統一納入編制內管理)。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定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查閱。
政策咨詢電話:0550-4288041(定遠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550-4288169(定遠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定遠縣委組織部
中共定遠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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