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63人簡章
來源: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03-06 17:41:14
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春季公開招聘簡章
一、單位簡介
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為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3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2020年5月教育部備案。學校位于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核心區,占地面積503.8畝,地處膠州灣北側,北鄰膠東機場,南接膠州灣跨海大橋,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學校配備與專業設置相適應的教學、實習、實訓場所及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建設自然科學實驗室、藝術實訓室、藝術演播中心、專業實訓室等共計396間。
學校2020年首次招生5個教育類專業,2021年新增7個招生專業,2022年新增特殊教育專業,2023年新增12個專業,2024年新增1個學院3個專業,屆時學校招生專業共涵蓋8個專業大類,28個招生專業。目前,學生總數5020人,在編教職工250人。
二、招聘崗位、人數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3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春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以下簡稱《崗位匯總表》)。
三、招聘條件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等要求;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等條件有對應關系。
1. 《崗位匯總表》“專業名稱”欄中所列專業,如無特殊說明均指具體專業(二級學科),不含同名一級學科下的其他專業。
2.“專業名稱”欄中所列專業要求門類、一級學科(類)的,相應門類、一級學科(類)下所有專業畢業生均可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
3.招聘專業的認定一般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其中,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可依據輔修專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應聘。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學校認定。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畢業)證書、獲獎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須在2024年3月12日之前取得。
4.時限要求: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人員的其他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4年3月12日及以前取得。?
(六)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七)年齡根據不同招聘崗位和專業分別設定(詳見附件1);
(八)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單位同意;
(九)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應聘:
(一)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三)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3月12日9:00-3月15日12:00
網上審核時間:2024年3月12日14:00-3月15日16:00
網上繳費時間: 2024年3月12日14:00-3月16日12:00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和官方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通過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qdpec.edu.cn/)“春季招聘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查詢、繳費、打印準考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15日16:00后初審未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者須上傳的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應聘崗位為二級學科具體專業的,畢業證書或相關材料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類)的,還需同時提交所學具體專業(二級學科)的證明(附件2)和課程成績單掃描件。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之一(原件掃描件)。海外留學人員須有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
3.報名系統下載《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粘貼本人照片并簽名摁手印后掃描件;
4.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附件3)掃描件。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學校同意后,需提交簽名摁手印后的《在職報考人員承諾書》(附件4)掃描件,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最晚應在考察體檢前提供。
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報名時須出具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并上傳報名平臺;
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證明需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雙方公章。
5.無業人員報考,須上傳失業證或處于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書。
6.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年限、政治面貌、學生干部工作經歷、職業資格證書及相關職稱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交符合年限要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需要證明的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
因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網上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三)資格初審
學校安排專人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信息為準。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予以初審通過,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再接受更改;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明確告知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應聘人員需及時查看初審反饋,未按時提交補充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查。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網上繳費
1.考務費按面試每人70元、筆試40元標準收取。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應聘人員網上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后,未按時參加考試者,已繳考務費不予退回。
2.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在報名平臺完成報名信息填報時,須在“是否享受減免考務費”欄選 “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后減免考務費。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此欄選“否”并正常繳費。
減免考務費所需上傳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五)查詢及打印資料
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春季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準考證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自行打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準考證保存到辦理聘用手續階段。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有關材料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請登錄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查詢,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提交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試資格。對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原件。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2.《誠信承諾書》原件。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政治面貌、學生干部經歷要求的需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原件。
資質取得年限截止至2024年3月12日。
5.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6.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相關工作經歷和年限要求的,提交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相關工作經歷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計算工作經歷年限截止至2024年3月12日,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7.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原件;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應聘須出具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原件;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
8.無業人員須提交就業創業證或失業證或其他佐證材料。
9.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和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七)考試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學校2024年春季公開招聘根據崗位區分考試方式,考試形式見《崗位匯總表》。
先面試后筆試的崗位報名成功人數超過30人,無法同一天完成面試的,可增加初試環節。初試采用答辯或專業測試方式進行,初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1.初試
初試滿分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前30名人員進入下一環節的考試,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初試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范圍。初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初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試比例要求的,按實有初試合格人數確定考試人員。初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2.筆試
筆試重點考察運用科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內容強化入職人員的品德考察,重點考察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專業素質、職業能力、寫作能力等。筆試無指定參考教材。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者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采用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先筆試后面試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者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經現場資格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面試
面試工作由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采用說課、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部分崗位增加技能測試;說課、答辯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技能測試主要考核專業實踐操作能力;
先面試后筆試崗位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筆試范圍人員。面試合格人數達不到筆試比例要求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筆試人員。經現場資格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筆試資格;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打分按照崗位面試環節設置由考官分別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成績。
(八)考試成績及運用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崗位,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各占50%加權核算,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根據應聘者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五、考察、體檢和聘用
(一)人員范圍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如同一崗位兩人及以上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進行等額考察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
根據崗位條件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走訪、考察談話等多種形式,對考察人員進行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考察。政治素質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履職回避等。業務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心理素質等。按照干部檔案管理有關要求,加強對考察人選檔案的審核。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開教職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23〕1號)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準入查詢,經查詢發現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不予聘用為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由學校依據文件要求書面告知查詢對象不錄用理由和申請復查權利。
(三)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復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文件規定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將及時發布考察、體檢工作信息,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按時參加。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體檢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能遞補。公示期內對反映其他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提出聘用意見,報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關注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發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提前準備好現場資格審查材料,隨時做好現場審查準備。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學校所在省市和招聘單位發布的健康要求,按時按標準提交相關材料,并加強健康管理,確保在健康安全的情況下參加招聘各環節考試工作。
(四)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五)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和招聘監督電話詳見附件。請在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撥打。
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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