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德宏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緊缺專業學科優秀人才公告
來源:德宏州衛生健康委員會信息公開專欄
2024-03-11 13:51:51
德宏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緊缺專業學科優秀人才公告
根據《中共德宏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編制使用通知單》(德機編辦準〔2023〕61號)和《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 2024 年教育衛生部門考核招聘緊缺專業學科優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德宏州衛生部門考核招聘緊缺專業學科優秀人才工作方案》(德人社發〔2024〕2號)和《德宏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緊缺專業學科優秀人才工作方案》,德宏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緊缺專業學科優秀人才1名。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二、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考核結果科學有效;堅持品學兼優的原則,考量學生的醫德品質和學業成績;堅持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考核相結合的原則,考量學生的專業能力、學習素養和發展潛力。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普通招生計劃一本醫學院校(或一本專業)及以上學歷2022年、2023年、2024年優秀畢業生,未在編在崗,在校期間總體成績優異,所學專業必修科目無掛科。
(二)應聘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德宏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絡報名時間:2024年3月20日起至4月1日上午12:00截止,以“學校+專業+姓名”命名文件及郵件名,發送到電子郵箱332459545@qq.com。
2.現場報名2024年4月1日參加云南省2024年醫藥類高校畢業生昆明醫科大學專場招聘會。
3.投檔要求按順序掃描以下報名資料——居民身份證、個人基本簡歷、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所修學科的成績單(需有學校公章,在校期間總體成績優異)、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存為一個WORD或PDF文件(后綴名為.doc或.docx或.pdf),進行網絡提交或現場提交。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均可。應聘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相關材料,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實或錯誤,導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應聘者自行承擔后果;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核測評資格者,取消考核測評資格和相關成績。
(二)資格審查根據招聘崗位及要求、招聘原則和投檔要求等審查應聘者相關資格和材料。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以電話或信息的方式通知參加考核測評;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測評組織測評專家組,通過網絡或現場對初選的考核對象從所修學科的成績、獲獎情況、學校推薦就業意見、考生對測試病案的分析結果等方面進行測評,并填寫《測評表》。測評總分為100分,將考官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出其余考官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即為該考生的最后測評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以聘用。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考核測評結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測評情況,按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書》一式三份。
(五)資格復審擬聘用人員持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及招聘所規定的其他相關證件,到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就業意向協議書自動失效。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結果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七)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須開展吸毒人員檢測排查,一經確認為吸毒人員,不予聘用)。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八)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經征求州紀委州監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意見后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九)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5年內不得離開聘用單位),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完善相關聘用手續。
五、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云南省、德宏州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工作紀律
(一)考評人員和工作人員要認真貫徹有關政策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三)對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不遵守規定、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對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職、瀆職的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德宏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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