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房縣第二中學招聘高中教師13人公告
來源:房縣人民政府
2024-03-11 15:14:36
2024年湖北省房縣走進高校公開招聘房縣第二中學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房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核準全縣2024年度教師招聘用編計劃的通知》(房機編〔2023〕57號)、中共房縣人才領導工作小組<關于印發《房縣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房人才發〔2022〕4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走進高校公開招聘13名房縣第二中學高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
擬定于2024年3月10日至3月29日。
二、招聘地點
湖北省第二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區高新二路129號)。
三、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四、招聘數量、崗位
2024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名高中教師,學科為語文、英語、物理、政治、地理、歷史、生物、體育、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招聘范圍、條件等詳見《2024年房縣第二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招聘對象
大學本科及以上,具有相應學位的畢業生,應屆或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
六、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從事教育教學所必須具備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不按時取得相應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7.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已經通過教師資格筆試、面試考試并獲得相應普通話合格證可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但需在正式下達聘用文件前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房縣在職在編教師;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應聘的情形。
七、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2024年3月中旬在房縣人民政府網、房縣人社局、房縣教育局、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官網和房縣二中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招聘小組在3月27日進入湖北省第二師范學院進行宣傳,讓廣大學生全面了解用人單位情況,做好招聘前期對接工作。
(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3月28日。在招聘現場由符合條件的人員現場填寫《2024年房縣第二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2),現場審查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現場審核。招聘小組按招聘崗位要求,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其中,應屆畢業生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一式兩份)、教師資格證或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證考試還未認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往屆畢業生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一式兩份)、教師資格證或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證考試還未認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對符合招聘條件的確定為面試初步人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或提供虛假信息,隨時取消其報考資格,并記入誠信黑名單。
(四)現場面試。面試時間:2024年3月29日。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政治素養、教育專業、語言表達、教學專業等方面的能力,采取說課方式進行現場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考官評分總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評分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為80分。如遇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進行筆試加試。面試教材范圍為相應學科人教版起始年級上冊教材教學內容,根據教材內容現場確認面試題目。每位考生備課時間20分鐘,面試時間為10分鐘。
(五)現場簽約。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分數從高到低確定簽約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后,不得再另報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在取得相應的學歷和資格條件后按程序進入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
(六)體檢。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縣教育局在房縣具有資質的定點醫院組織考生進行體檢。體檢時間由人社局、教育局另行公告通知。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
(七)考察。組織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八)組織遞補工作。在體檢及考察工作環節中,如遇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棄出現的崗位缺額,可按崗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察。遞補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房縣人民政府網、房縣人社局網站、今日房縣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舉報電話(縣人社局:0719-3223722;縣教育局:0719-3109286),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環節中如遇考生放棄或考生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擬聘用人員于7月31日前將個人檔案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房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聘用人員約定服務期限至少為3年。
九、薪酬待遇
1.聘用人員納入房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享受房縣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待遇。
2.聘用人員學校提供單身公寓。
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房縣教育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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