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九江市彭澤縣政務服務中心選調公告
來源:彭澤縣人民政府
2024-03-11 17:14:52
2024年彭澤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力量,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6名。
具體崗位見《彭澤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范圍為彭澤縣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不含縣管科級領導干部)。
(二)選調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公告涉及的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學歷、資格證、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試用期、見習期除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相關部門審查,尚未終結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原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或工作未滿一年的;
4.報考人員須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澤政府網公開發布。
(二)報名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統一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1日-15日。
報名地點和聯系人:彭澤縣行政審批局辦公室,聯系人:周麗紅,聯系電話:0792-5955180。
報名時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彭澤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見附件2),并將《報名登記表》交到報名處。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全日制學歷和在職教育最高學歷)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不含粘貼在報名信息表上的2張,背面寫上姓名);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或者考核花名冊復印件1份;
5.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附件3);
6.報考人員須出具本人同意按調入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轉變的書面承諾書(附件4)。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現場進行資格初審,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會同有關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發現資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選調資格。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如因弄虛作假被取消公開選調考試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聯系而影響公開選調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四)考試
1.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共 200 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比 50%。
2.按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開考比例組織報名人員進行考試,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削減選調計劃數。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60分)和申論(40分)。考試不指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4年3月中下旬。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報考人員于筆試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行政審批局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在面試環節中,如因缺考、棄權等原因導致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2要求的,則入闈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面試總成績為100分,主要考察選調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入場。
3.總成績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項組成,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與考察
1.考試程序完成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同一崗位入闈體檢的選調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選調人員列為體檢對象)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項目及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 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3.考察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考察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素養進行全面考察。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4.體檢和考察階段,選調人員本人自愿放棄選調或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進行體檢,考察(如遇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且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如無遞補人員則取消選調崗位計劃。
(六)公示與調動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縣行政審批局安排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按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按公布的選調職位重新核定其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崗位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
四、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選調工作,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為組長,人社、財政、編辦、行政審批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五、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彭澤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彭澤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4:參加公開選調承諾書
彭澤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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