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招聘61人公告
來源: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03-12 10:43:30
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招聘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1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工作經歷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勤工助學等時間不計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下簡稱《崗位表》)。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http://hrss.zhenjiang.gov.cn/ks/)進行查核。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十)招聘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認證。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2024年9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④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材料上傳時間:2024年3月13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6:00。
(二)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報名者登錄http://yuyue.zjhospital.net:8090/zp.html進行注冊報名,同時將報名所需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成績證明、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以及其他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證書、證明等材料的原件進行掃描或拍照。2024年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掃描件, 2024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等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未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還須簽署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附件2)掃描件。應聘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醫院按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后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及個人注冊郵箱反饋信息,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由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或個人注冊郵箱查閱。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報名資格復審:考試前,醫院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所需的所有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對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現場發放準考證。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4月7日9:00-17:00;2024年4月8日上午9:00-11:00。
資格復審地點: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行政樓五樓黨建活動室(江蘇省鎮江市電力路8號)。
資格復審材料:根據各應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以下相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①《鎮江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打印方式:登陸報名系統(http://yuyue.zjhospital.net:8090/zp.html)——個人中心——簡歷預覽下載并打印;
②本人身份證;
③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證明;
④個人簡歷;
⑤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
⑥應屆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協議書,成績單;
⑦往屆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⑧推薦表或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不明確的,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
⑨2022年和2023年未落實工作單位,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須提供《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⑩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具備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在培證明、GCP管理培訓證書或從業經歷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三、考試
醫院根據報名情況,制定考試工作方案經市衛生健康委初審后,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同意后,由醫院組織實施。
考試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以本科為學歷起點的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招聘崗位數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考試采取筆試和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和招錄計劃數3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人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按照筆試占50%和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以碩士研究生為學歷起點的崗位,考試采取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采取百分制。
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并于考試結束一周內在市衛生健康委網站、醫院網站公布。
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應低于60分)。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醫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市衛生健康委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及錄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審核后,按規定在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以下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1.招聘單位正式通知報到后兩個月內未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的;
2.2024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
六、紀律與監督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報名政策咨詢:0511-85248348
網報系統技術支持:18761661685
監督電話:0511-88912870(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0511-8534080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附件:
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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