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鄭州市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引進優秀畢業生389人公告
來源:鄭州市政務公開
2024-03-12 13:35:10
鄭州市2024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不斷提升我市教育水平,選聘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根據《鄭州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和《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中小學教育英才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引進教育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嚴格教師準入,提高入職標準,重視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引進學校、專業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此次引進優秀畢業生涉及學校39所,招聘崗位238個,共引進389人。各學校專業崗位需求、招聘資格條件、計劃人數等情況詳見《鄭州市2024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引進范圍
(一)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院校2024年應屆公費師范生畢業生,公費師范生報考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資格證書。
(二)具有國家建設學科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擇業期內未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山東大學、蘭州大學、吉林大學等部屬39所重點建設高校2024年應屆或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經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學歷可放寬至本科。
四、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在高校提供的推薦材料及個人鑒定;報考學歷學習期間,必修課不能有不及格記錄。
4.教師資格證的學科須與報考崗位一致;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
5.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報考語文學科須二級甲等及以上)。
6.用人學校作為急需緊缺專業人員擬聘用的非師范類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報請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且在入職后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近5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進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各相關高校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形式。
1.報名擬先采取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8:00。
3.報考人員本人按公告要求,發送電子郵件進行報名。報名郵件請以“姓名+崗位”的格式命名,并隨郵件報送《鄭州市2024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
4.用人單位對網上報名考生資格和基本條件進行初審,擇優接洽考生,根據報考人員情況,以郵件或電話等形式告知考生現場資格確認等事項。未收到用人單位通知的報考人員不再逐一回復。
5.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用人學校統一到相關高校進行現場招聘。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門擬于3月29日組織市直屬學校赴西南大學現場招聘。現場報名或資格確認時攜帶:
(1)《鄭州市2024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赴部分高等院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3份。(本人手寫簽名,粘貼好照片);
(2)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學生證;
(4)《畢業生推薦表(函)》、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畢業生推薦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師資格證;
(6)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7)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8)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畢業學校院系提供相關證明;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
(9)其他與專業相關的獲獎證書或業績證書。
以上證書及相關材料提供復印件1套,并按以上順序擺放。
6.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7.考生報名時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崗位要求資格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核
1.用人學校根據報名資格和基本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報名資格。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報名條件。如果本人報名時不符合報名條件,其報考資格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四)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到西南大學現場進行招聘的學校或應聘的考生,經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隨后也可通過線上招聘或直接到用人學校考試或到其他高校現場招聘。
(五)簽訂協議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簽訂就業協議。協議明確用人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入職查詢。就業協議書由用人學校擬定簽訂,也可使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根據情況補充相關內容。
(六)體檢、考察
1.體檢由用人學校負責組織安排,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用人學校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
3.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一)擬聘人員畢業后,攜帶就業協議書及相關證件到用人學校報到,學校進行入職查詢無問題后按程序為其辦理入編手續。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檔案轉遞等相關手續,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的,取消聘用。
(二)新聘人員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期三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內不予辦理調動、辭職等手續。試用期內各項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按照“鄭州人才計劃”,對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三年內分別按每人5.4萬元、3.6萬元、1.8萬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在鄭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購房補貼。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招聘期間請關注鄭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鄭州教育局網站,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放棄。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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