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懷化市芷江縣事業單位招聘5人公告
來源:芷江縣人民政府
2024-03-12 13:52:24
芷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有關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要求
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芷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④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⑤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⑥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名: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④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⑤有吸毒史的人員;⑥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⑦現役軍人;⑧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縣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4、35周歲以下指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開考比例。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與招聘計劃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的,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綜合成績)。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懷化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hhrsks.com/)、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nzj.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報名兩種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1、網上報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報名,報名時間截至2024年3月31日17:00。應聘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報名材料按照“姓名+報考崗位+資料掃描件”命名打包成壓縮文件發送至報名郵箱(2624119323@qq.com),并于2024年4月9日(8:00- 12:00)攜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芷江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
2、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可在長沙、北京等地舉辦的“智匯瀟湘”懷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動現場進行報名。
3、報名和資格審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書、學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須在有效期內)或學歷認證報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查詢證明(須在有效期內);
(5)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出現因個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有畢業證、學位證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畢業學校開具能取得相關證書的證明。如被確定聘用,應聘人員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錄職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是否符合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認定;
(5)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三)招聘考試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滿分各為100分。縣融媒體中心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其他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 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筆試、面試成績相同,加試面試一次。
2、筆試內容見《芷江侗族自治縣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筆試內容不指定教材。專業知識根據報考崗位和專業確定考試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3、縣融媒體中心崗位根據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其他崗位根據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并列入圍)。
4、面試方式:縣融媒體中心招聘崗位進行實際能力操作測試,其余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綜合產生的平均分為最終得分(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如出現某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入圍體檢人選體檢,同時增加毛發檢測吸毒史項目,有吸毒史的不予錄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告知。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考察組要認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等方面的情況。
對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放棄和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棄所產生的空缺崗位,按該招聘計劃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1次。
(六)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各階段工作完成后,將擬聘用人員結果在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nzj.gov.cn)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擬聘公示過程中若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或提供虛假資料,以及有違法違紀等行為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不進行遞補。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芷江的最低服務年限5年,符合條件的享受引進人才政策待遇。
六、紀律要求
1.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應當回避。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2.嚴格工作程序,嚴格招聘紀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行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其他事項
1.考生報名后須隨時保持所留聯系方式的通訊工具暢通,確保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若因考生未能關注指定網站公告信息或考生電話關機、停機影響自身考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芷江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政策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745-6851351)。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0745—6821697)。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芷江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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