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保山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校園招聘緊缺人才公告
來源:騰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
2024-03-12 14:01:51
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到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8號)《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意見的通知》(保人社發〔2022〕8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騰沖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人才2人。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崗位
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2人,其中:騰沖市文物管理所文物保護及陳列布展崗1人;騰沖市民族文化工作隊音樂表演崗1人,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的2022年、2023年、2024年畢業的未就業畢業生;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2022年、2023年、2024年一本及以上畢業的未就業畢業生。
崗位無符合條件人員報名時,招聘學歷放寬至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2022年、2023年、2024年一本及以上畢業的未就業畢業生。
(二)一本指應聘人員高考當年錄取專業屬于本科第一批次。
(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2年至2024年未就業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 本科學歷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碩士學歷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博士學歷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當天;
5.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 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 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4年3月12日在騰沖市人民政府網站、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 報名所需材料:
(1)《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原件。
(2)《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無法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需提供由就讀院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一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畢業生還需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畢業生畢業證和學位證可到資格復審時提供。
(4)學習成績登記表、學習活動經歷證明(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等證書)、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所獲表彰獎勵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能證明考生個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應聘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2. 報名時間及地點: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西區田徑場(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騰沖市文物管理所、騰沖市民族文化工作隊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校園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條件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現場資格審核情況,以綜合條件量化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六)面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理論與實操的方式進行。鑒于音樂表演行業特殊性,騰沖市民族文化工作隊音樂表演崗采取理論與實操結合的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20分鐘。騰沖市文物管理所文物保護及陳列布展崗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5分鐘。面試滿分100分,75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成績,如同一崗位出現成績并列,無法確定擬聘人員的,加試一題,加試總分為10分,考生最終成績為原面試成績與加試成績之和,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
(七)確定簽約對象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簽約對象。確定簽約對象后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
(八)資格復審
由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簽約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簽約對象須于資格復審前將個人學籍檔案投遞至騰沖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地址:騰沖市騰越街道山源社區文筆小區272號,聯系電話:0875-5139315)。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九)體檢
由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
由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經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通過騰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面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
(十二)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在騰沖市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十三)崗位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聘用后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和用人單位相關規定執行。正式聘用后符合《騰沖市引進人才辦法(試行)》條件的人員,由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程序進行申報審批。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請,經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確定為面試人員的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不按時參加或無法聯系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應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各項表格,不得缺項,不得涂改。若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應聘(聘用)資格。
(三)簽約對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簽約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協議承擔相關責任。
(四)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由現場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法依規研究決定,并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解釋。
咨詢電話:
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0875—5151919
監督電話:騰沖市紀委信訪室(監察委檢舉舉報平臺中心)0875—5136714。
騰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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