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豐縣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招聘教師18人公告
來源: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12 17:28:31
江蘇省豐縣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工作需要,決定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內教師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二)招聘對象:2024年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未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勞動(聘用)合同或未存在過事實勞動關系,未曾以單位名義參加社會保險〕,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按2024年畢業生報名。
(三)年齡條件: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學歷學位條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2024年畢業生在報名時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五)教師資格條件:應聘人員須取得與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是指任教學科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任教學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戶籍條件:本次招聘不限戶籍。
(七)其他條件:
具備《江蘇省豐縣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項資格條件。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6.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的情形;
7.國家和省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招聘公告發布網址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
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
江蘇省豐縣中學校園網(www.jssfxzx.com)
微信公眾號(江蘇省豐縣中學)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分時分站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分站考試的方式,所有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上一站招聘計劃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崗位人員,將在下一站繼續招聘剩余空缺崗位,相關信息將提前在江蘇省豐縣中學校園網和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報名安排表:
(三)報名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提供《江蘇省豐縣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本人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及電子版(以應聘人員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崗位要求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
2024年畢業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網簽證明);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學院或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單。
按2024年畢業生報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
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議證明);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并按順序排放。因應聘人員提供的通訊方式無法聯系到其本人,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四)資格審核
江蘇省豐縣中學現場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的,通知領取《準考證》。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審核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審核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陳述申辯。
(五)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江蘇省豐縣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江蘇省豐縣中學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本次崗位開考比例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
考試由江蘇省豐縣中學組織實施。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學習用書,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江蘇省豐縣中學通知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江蘇省豐縣中學將筆試成績公布在江蘇省豐縣中學校園網和微信公眾號,并負責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請已經通過資格審核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和地點以江蘇省豐縣中學通知為準。
面試采用模擬授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備課30分鐘后,①模擬授課,時間為15分鐘,總分70分。②答辯,時間為5分鐘,總分30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以模擬授課成績高者優先;模擬授課成績仍相同的,組織加試(下同)。
面試工作結束后,在江蘇省豐縣中學校園網和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江蘇省豐縣中學組織實施。
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江蘇省豐縣中學通知,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江蘇省豐縣中學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江蘇省豐縣中學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江蘇省豐縣中學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五、公示
江蘇省豐縣中學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豐縣教育局、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在豐縣人民政府網“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江蘇省豐縣中學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江蘇省豐縣中學審核后,由豐縣教育局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和服務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協議的,由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招聘方式,招聘工作進度及崗位空缺情況請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江蘇省豐縣中學負責解釋。
豐縣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0516-80396928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舉報電話:0516-89215163
豐縣紀委、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組監督電話:0516-81110717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舉報郵箱:fxsydwrsglg@163.com
江蘇省豐縣中學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邢老師:15905228618
李老師:13655218675
咨詢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豐縣教育局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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