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10人公告
來源: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12 17:30:06
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相應的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間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5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方法不變。不限戶籍。
應聘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六)具備《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資格條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需要的專業。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發布網址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
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官網(https://www.xzjsxy.com/)
招聘崗位詳見《崗位表》。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方式:所有崗位只接受網上報名,報名請發送郵件至xzjsxyrlzyc@163.com,郵件主題應注明“姓名+應聘崗位代碼”,所需證明材料以壓縮包形式作為附件發送。
2.報名時間:所有崗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自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之后,我校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并及時公布招聘結果,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情況。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憑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聘資格。
2.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張(在報名表中提供電子照片);如實填寫《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報名表》。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3.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可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畢業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上述證明材料報名時只須提供掃描件。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我校根據應聘人員的求職意向及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做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我校陳述申辯。
5.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
三、資格復審及考核
考核前,我校對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供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考核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我校陳述申辯。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我校如實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考核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實施,采取試講加答辯的方式,考核內容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和教學效果等作出評價。
總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核成績當場公布。
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末尾小數四舍五入。考核結束后,在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網(https://www.xzjsxy.com/)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考核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采用加試確定排序(下同)。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我校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按我校制定考察方案進行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我校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我校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棄導致空缺時,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我校從考核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我校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我校在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我校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我校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我校訂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應當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招聘公告由我校負責解釋。
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5968026;
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紀檢監督電話:0516-85968036;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監督舉報電話:0516-83732198;
監督舉報郵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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