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第一批律師招聘公告
來源:深圳市光明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
2024-03-13 14:07:08
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2024年第一批律師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公開招聘律師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報考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2024年第一批律師招聘職位表》(附件1),職位專業要求可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3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19日下午6:00(如有調整將于報名截止前發布調整公告)。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請將填寫好的報名材料(電子版及掃描件)在報名規定時間內一并打包發送至郵箱sfj@szgm.gov.cn,報名材料請按順序打包壓縮,壓縮包文件名為“崗位編號+考生姓名”。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資料均不予受理。
3.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2024年第一批律師招聘報名表》(附件3);
(2)《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2024年第一批律師招聘信息表》(附件4);
(3)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4)學歷及學位證書(研究生報考需同時提供本科學歷及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學校學籍或其他證明);
(5)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學信網驗證學歷、學位報告);
(6)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在報名截止后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通過的,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崗位要求條件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經認定為提供虛假資料報考、多次棄考等惡意報考的,指使、煽動他人惡意報考棄考擾亂招聘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考試成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試
考試方式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方法,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崗位面試人數不足1:5,原則上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統一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用。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最終擬錄用對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
考試結束后,結合考生總成績高低順次,按招錄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情況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體檢
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上進行公布。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區人民醫院東院區或者其他三級甲等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報告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五、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人選。
七、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資格復審不合格、在公示期內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額,我單位可從入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排名順次遞補。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人員與我單位直接簽訂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咨詢電話
報考人員如對招聘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及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請在公告發布期限工作日內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0755-88211616。
(五)本招聘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師事務所負責解釋。
深圳市光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2.附件2: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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