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興嘉善縣教育局嘉善教育系統赴高校招聘優秀教師公告(三)
嘉善縣教育局2024年嘉善教育系統赴高校招聘優秀教師公告(三)
局屬各學校(單位):
根據嘉善教育對優質師資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現就嘉善縣教育系統赴高校招聘優秀教師的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校和崗位
1.事業編制
本次共招聘2024年事業編制教師39人,其中普高22人(其中1人從事研訓工作),初中17人(具體崗位見附件1)。
2.報備員額
本次共招聘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6人(具體崗位見附件1)。
注: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在報備員額總量內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聘用的工作人員,適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
本次招聘共分兩場,第一場設在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閔行區東川路500號)、第二場設在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5268號),第一場結束后,剩余的招聘崗位在第二場繼續招聘(剩余招聘崗位將在第一場結束后在“嘉善政務網”和“嘉善教育之聲”微信公眾號公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專業要求見附件1)和學歷等要求。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學位的提供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海外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定證書(認定證書上學位取得時間須為2023年或2024年),國(境)外所學專業參照國內相關或相近專業所學主要課程確定(請提前準備好所學專業課程詳細類目)。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寬至35周歲(即198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具體條件
1.普通高中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同時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且本科專業為師范類專業(研究生所學專業屬于教育學門類的,本科專業師范類不作要求)。
(2)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或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2024年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3)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4)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24年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且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排名前50%。
(5)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2024年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且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排名前50%(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名單詳見附件3)。
(6)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符合上述5個條件之一或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學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專業學校名單詳見附件4,下同)。
2.普通高中教師(從事研訓工作)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同時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高中期間在省物理學科競賽中獲省二等獎及以上。
(2)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學年度二等獎及以上綜合性獎學金至少一次(若學校以學期評獎的,需至少兩次)。
3.高中學科競賽教師
高中期間曾參加相應學科競賽獲省賽區三等獎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和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2024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2)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且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排名前30%;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且本科所學專業與研究生所學專業相同或者相近。
4.義務段初中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同時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且本科專業為師范類專業(研究生所學專業屬于教育學門類的,本科專業師范類不作要求)。
(2)國(境)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①本科國內就讀的,本科專業為師范類或普通類第一段錄取或普通類“三位一體”提前批次錄取或本科畢業于音體美專業學校的畢業生;②本科國外就讀的,研究生和本科就讀學校必須均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200名高校的畢業生。
(3)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或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2024年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4)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2024年師范類專業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5)普通類第一段錄取或普通類“三位一體”提前批次錄取的師范類專業2024年本科應屆畢業生。
(6)其他師范類2024年本科應屆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①獲得校級學年度三等獎及以上綜合性獎學金至少一次(若學校以學期評獎的,需至少兩次);②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排名前60%;③獲得省級高等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5.報備員額:技師學院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同時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
(2)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024屆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注:上述所有招聘條件涉及高校二級學院、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除外。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采取報名、考試、簽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所學校。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現場報名點安排
由縣教育局組織成立招聘工作組赴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進行現場招聘。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前來應聘。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如下:
第一站:華東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第二教學樓105教室。
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
報名: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筆試:2024年3月23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2024年3月23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第二站:東北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就業中心樓多功能廳(二)。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5268號。
報名: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12:00。
筆試:2024年3月25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2024年3月25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報名材料(相關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2),本人簡歷一份。
(2)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需提供學校蓋章核發的成績單和學籍證明原件、復印件(學籍證明可從學信網上直接下載打印),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須提供國家教育部海外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定證書和所學專業課程詳細類目。
(3)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如無法提供,則須提供學校證明。
(4)學校出具的本科畢業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類第一段錄取專業(第一批,含普通類“三位一體”提前批次錄取)證明(僅指以該條件報名的人員提供)。
(5)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有師范類要求的,提供師范類證明(若成績單或學籍證明中有體現師范類,此證明可不用),有學科方向要求的,提供學科方向證明。
(7)有成績排名要求的,提供學校蓋章的成績排名證明。
(8)有獲獎要求的,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已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的可暫不提供。
(10)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1張(貼于報名登記表)。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經資格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統一參加考試。
1.筆試:以實際參加筆試與相應學校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從事研訓工作人員和競賽類學科比例不作要求)由考核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筆試測試,如果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的,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者取消,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2.面試:筆試后,根據各相應學校崗位招聘計劃,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從事研訓工作人員和競賽類學科根據實際筆試人數按不超過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基本素養和專業能力,采用專家提問或試講等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5分,低于75分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3.確認意向:對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在60分及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1:1于招聘當天初步確定錄用意向(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果該崗位綜合成績60分及以上的人數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該招聘崗位計劃數相應核減或取消。
(三)簽約
本次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在確定錄用意向后,與嘉善縣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協議后,應聘人員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協議則自動解除。
(四)體檢、考察
按綜合成績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體檢操作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操作規范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不再遞補。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浙江省嘉善縣“政務公開”欄目: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602362/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縣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后,應在2024年8月15日前憑檔案到嘉善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者檔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專業有師范類要求的,如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應學段及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專業無師范類要求的,如在試用期結束前未取得相應學段及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解除聘用合同。
學校在2024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文件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縣教育系統的服務期須不少于五年。
(七)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縣教育高層次人才目錄的人員,錄用為事業編制教師的,獎勵政策按善政辦發〔2019〕56號《嘉善縣教育高層次人才引育工作實施方案》執行。住房補助政策按照善人社〔2019〕45號《嘉善縣“文教衛緊缺專業技術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暫行辦法》執行。
四、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3.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4.政策咨詢電話:0573-84609907或89102615。
5.監督投訴電話:0573-89102150。
嘉善縣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