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104人公告
來源:湘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14 11:12:57
“智匯瀟湘 價值蓮城”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北京專場)公告
湘潭是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家鄉,是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為擴大視野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同時為在京優秀人才來湘來潭、回湘回潭創優條件,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經研究,現啟動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北京專場)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計劃與崗位
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數104個,其中:市直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計劃數48個(A類崗位)、市直教育系統各學校崗位計劃數56個(B類崗位),具體崗位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2。
二、引進程序
A類崗位:按統一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在北京現場報名地進行)→面談+面試(在北京進行)→體檢→崗位安排→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B類崗位:按統一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在北京現場報名地進行)→筆試+試教(分崗位分別在北京、湘潭進行)→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相關信息通過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資訊欄、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教育局官網(http://jy.xiangtan.gov.cn/)發布,請各位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三、人才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湘潭行政區域范圍內(含縣市區、園區、省屬在潭單位)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及辭職、辭退未滿一年的原編制內工作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有關報考條件說明
1.考生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留學歸國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
2.非2024屆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人才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報名前取得;2024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其他證書。
3.考生的專業以最低學歷要求(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本次人才引進崗位專業要求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考生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引進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引進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A類崗位由市人社局認定;B類崗位由人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認定。
4.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崗位最高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0-22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北京亞奧國際酒店20樓云鼎廳(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大屯路甲1號)。
3月22日上午(星期五)9:00-11:00,在清華大學就業指導中心一樓大廳同時接受現場報名(入校需提前一天預約)。
(二)報名方式
本次引才所有崗位均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可委托代理人報名,委托報名須持有由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簽字確認的相關現場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清單及附件材料。
(三)報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信息填寫確認后,不得修改。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對象
參與現場報名的考生為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內容
考生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①《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4);②2張兩寸免冠近照;③有效身份證件;④學歷、學位證書(2024屆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⑤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或提供弄虛作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B042崗位筆試后、B043-B052崗位報名和資格審查之后的程序均在湘潭市內進行,具體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湘潭教育學院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行承擔。
五、考試
此次人才引進不設開考比例。
A類崗位不進行筆試,直接采取面談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B類崗位一般不進行筆試,當崗位B001-B042引進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達到1:5(含)以上,需進行筆試;當引進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未達1:5時,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試教。崗位B043-B052采取免筆試直接試教的方式進行。
(一)A類崗位面談+面試
1.面談
面談時間:暫定3月23日(星期六)。資格審查結束后在北京現場進行。面談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面談對象: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
面談環節主要考察考生學識水平、綜合素質、崗位的匹配度、求職意愿、專業特長、形象氣質等。面談成績總分100分,劃定最低合格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談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
2.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3月24日(星期天)。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對象:面談成績在70分及以上考生。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急處理、計劃協調、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劃定最低合格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二)B類崗位筆試+試教
1.筆試(崗位B001-B042引進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達到1:5(含)以上)
筆試時間:暫定3月23日(星期六)。資格審查結束后在北京現場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筆試對象: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
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總分100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涵蓋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和新課程改革等相關內容,成績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
2.試教
試教時間:①崗位B001-B041試教時間暫定3月24日(星期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②崗位B042-B052試教將在湘潭市進行。
試教對象:①進行筆試的崗位按照引進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試教)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試教對象(未達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試教對象)。
②未進行筆試崗位的試教對象為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
試教的備課時間為20分鐘,試教時間為10分鐘。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綜合成績和排名
(一)A類崗位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面試成績相同(入圍體檢末位分數并列)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后研究決定。
(二)B類崗位
綜合成績=試教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試教成績相同(入圍體檢末位分數并列)的,由用人單位考察后研究決定。
七、體檢
按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
八、A類崗位安排
體檢合格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結合個人意愿、單位需求、專業領域等合理安排至對應的單位和崗位。
崗位安排程序前,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由市委人才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崗位安排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九、考察
A類崗位體檢合格人員崗位安排結束后進入單位考察程序;B類崗位體檢合格人員直接進入單位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具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報考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B類崗位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公告發布之前,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按報考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十、公示與聘用
(一)確定擬引進人才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引進人才。
(二)公示
對擬引進人才名單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辦理人事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引進人才,納入湘潭市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引進單位按程序辦理人事聘用手續,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崗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對2024屆高校應屆畢業生,先簽定三方協議,待考生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跟蹤培養
對于引進的A類崗位人才,博士研究生試用期表現優秀的轉正后,可聘用在管理七級(正科職);碩士研究生試用期表現優秀的轉正后,可聘用在管理八級(副科職)。加強跟蹤培養,工作表現優秀的,可擇優選拔擔任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或到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
十二、紀律監督
湘潭市本次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標準和程序,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業務咨詢電話: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731-58583285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1-58626298
湘潭市教育局:0731-55512988
監督電話:
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機關紀委:0731-58583287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731-58236759
湘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31-55512987
十三、特別提示
(一)實行誠信考試。考生需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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