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雙版納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通告
來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2024-03-14 13:51:10
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通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西人社發〔2022〕164號)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計劃通過校園招聘方式考核招聘2名急需緊缺崗位人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按需設崗、按崗引進”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核測評,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2人,具體聘用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2.品學兼優,作風正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等綜合素質良好,具有發展潛力的人才。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和所需專業。
4.報考人員年齡為18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含2024年3月31日)。
5.具備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承諾在聘用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1年)。未滿服務期限離職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曾被開除或被辭退的;
5.現役軍人;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專業目錄要求
專業目錄參照教育部下發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執行(詳見附件4)。
四、校園招聘報名方式及時間
校園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2024年3月23日,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校園招聘工作組將到云南師范大學開展專場招聘。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3日9:00—17:00;報名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田徑場(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通告。在云南師范大學網站、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網址https://www.jhs.gov.cn/)、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及云南師范大學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公開發布校園招聘通告。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轉發招聘通告鏈接。
(二)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進行報名,并按要求提交《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報名表》(附件2)和報名材料,因報名表和報名材料提交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報名表》(附件2)、《承諾書》(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報考崗位所需證書和材料(原件、復印件)。
(1)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留學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
(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
(3)學校教務處提供的真實學習成績單(需加蓋學校公章);
(4)獎懲情況等經歷業績相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組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認真進行審核,并及時反饋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談環節。
(四)面談考核。成立面談考核組,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開展面談。現場面談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學習成績、溝通能力、在校表現、社會實踐、求職意愿等。面談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根據面談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擇優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不設開考比例,按照面談成績不低于70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五)資格復審。由招聘工作組負責,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提交的報名材料認真進行復核。因個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或未按要求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出現因應聘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談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次。
(六)考核測評。成立考核測評組,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測評,考核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專業能力、以及職業認知等基本素質。考核測評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以同崗位考核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考核測評成績并列時,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七)簽訂就業協議。根據考核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并現場與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
如應聘人員放棄簽訂協議的,在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遞補1次。
(八)體檢。體檢嚴格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實施,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及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初次體檢醫院為景洪市第一人民醫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遞補1次。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需在接到體檢結論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復檢申請10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九)考察。考察嚴格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實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主要突出政治標準,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崗位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有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進行1次遞補。
(十)確定擬聘用人員。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會議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為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公示及聘用。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會議研究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六、重要提示
(一)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關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的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關注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三)誠信報考,杜絕浪費考試資源。應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后,要自覺遵守協議約定,如出現擬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等違約情形,招聘單位將按協議約定追究應聘人員違約責任。
(四)資格復審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通過應聘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資格復審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通過應聘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紀律與監督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告
九、本通告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91-2131449,0691-2122765。
監督電話:景洪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0691-2140387。
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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