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水利電力學院選聘工作人員25人公告
來源:河北人社網
2024-03-14 16:15:57
河北水利電力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河北水利電力學院,位于河北省滄州市,教育廳直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現有本科專業37個,4個專業被認定為省級一流本科專業,7個專業獲批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個專業獲批河北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應用型轉型示范專業,基本形成以工學專業為主體,水利電力專業為龍頭,建筑、測繪、自動化、交通、機械、信息技術、經濟貿易等專業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主要職責:學校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勤奮、求是、創新、篤行的校訓精神,鑄就了工學結合、崇尚致用的辦學理念,致力于培養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具有家國情懷、社會責任感和創新精神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河北省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河北水利電力學院2024年擬選聘25名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緊缺專業人才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4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具體要求詳見《河北水利電力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選聘理由
當前,河北水利電力學院高層次專業人才較為短缺,為進一步提高學校工作和教學科研水平,滿足學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擬選聘一批優秀的博士畢業生。
五、選聘范圍
相關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水利電力學院網站(https://renshi.hbwe.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電子郵箱方式接收報名,報名材料打包成一個壓縮包發送到郵箱hbwerszp@hbwe.edu.cn。郵件主題名稱及壓縮包的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確定:以“姓名+學歷+專業”(例如:張三+博士+水利水電工程)。
報名材料:
(1)《河北水利電力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附件2)。
(2)個人簡歷。
(3)佐證材料(各階段畢業證、學位證、項目結題等),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進入測評考核環節;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進入下一環節。考核時間、程序等事宜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本人。
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進行處理。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測評考核
由河北水利電力學院組成測評考核組,采取面試形式進行綜合評價。面試分為自我介紹、試講、問答等環節,重點考察基本專業知識、教學方法、教學能力、思想政治素養、專業理論知識、實際應用能力及綜合素質等。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學校按崗位需求名額、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選聘人選。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水利電力學院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河北水利電力學院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系統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7-7587061(河北水利電力學院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7-7587031(河北水利電力學院紀委)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53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
河北水利電力學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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