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溫州市甌海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62人公告
來源:甌海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2024-03-14 17:35:22
2024年溫州市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甌海區47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2名工作人員(含面向法院司法雇員招聘2名,面向公安機關輔警招聘1名,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聘4名)。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以及專業技術職稱等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甌海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現役軍人;
2.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第二學士學位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4.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4年溫州市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2024年溫州市甌海區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2)。
(二)溫州市甌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衛生監督所)1703、1704崗位為執法類崗位,本次招聘的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簽訂書面承諾,今后如該招聘單位被批準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員若不符合參公條件,須服從組織安排分流至其他事業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對象范圍: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
3、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計劃表中部分涉及機構改革的單位,如機構改革后招聘單位名稱變更的,則以機構改革后的單位名稱為準。
(五)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六)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審查認定。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三、報名程序及辦法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3月25日9時—3月27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3月25日9時—3月28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網址: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視為無效。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二)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3月29日9時—4月1日12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于網上繳費結束前,到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綜合管理科(地址:溫州市甌海區行政中心12號樓909室,甌海區新橋街道平天路億象商業廣場北側)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市、區)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三)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8倍,其他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甌海區政府”(http://www.ouhai.gov.cn/)網站和“甌海人社”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并繳費的人員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30)到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綜合管理科(地址:溫州市甌海區行政中心12號樓909室,甌海區新橋街道平天路億象商業廣場北側)進行改報,逾期視作放棄改報,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24年4月24日9時—4月27日14時30分。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24年4月27日
上午0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二)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筆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5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擬面試對象。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四)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計劃數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面試對象,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具體名單將在“甌海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ouhai.gov.cn/>和“甌海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將在“甌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和“甌海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不另向個人發放,請密切關注。
(二)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的原件及復印件。以生源地報名的,須提供生源地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原件及復印件。
2.各學歷層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稿。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含各學歷層次)原件及復印件或電子認證書打印稿。
3.報考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中共黨員組織關系證明原件(附件4)。
4.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證書(如: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面向司法雇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法院出具的司法雇員在崗情況證明原件(附件5)和省高院批復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面向優秀輔警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區分局出具的輔警在崗情況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附件6)原件和受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星級榮譽評定、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入伍通知書和退役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應征入伍的,還須提供保留入學資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將結合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對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填寫的各項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如有資格復審不通過或自動放棄者,其空缺面試資格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六、面試
面試時間定于2024年5月25日,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具體通知將在“甌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和“甌海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體檢、考核。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體檢、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在相應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總成績相同,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面試內容另行通知〉)。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體檢、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如有體檢、考核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在相應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甌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和“甌海人社”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擬聘用對象須在公示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交辦理聘用手續所需材料,不按規定時間及要求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國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在甌海區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22日止。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有異議的,應在3月18日17:00前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招聘單位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3月20日17:00前向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增補意見。
(二)戶籍條件:
1.符合崗位所需戶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時間等具體情況并如實填寫。
2.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戶籍仍在學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符合崗位要求戶籍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崗位,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生源地戶口簿。
(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
(四)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凡弄虛作假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單位現有崗位設置情況予以聘用。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規范程序,嚴明紀律,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九)本次招聘筆試、技能測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十)本公告相關事宜,請密切關注“甌海區政府”網站和“甌海人社”微信公眾號。
(十一)本公告由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77-88538557。
附件:
附件4:中共黨員組織關系證明.docx
附件5:司法雇員在崗情況證明.docx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