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海珠區華洲街道招聘雇員10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
2024-03-19 14:50:42
華洲街道關于公開招聘雇員的公告
因街道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雇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招聘雇員10名,主要從事執法輔助類工作,具體工作崗位由單位統籌安排。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8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五)有責任心,有獨立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者優先考慮。
(六)以下情況不得報考
1.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從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共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候。
2.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廣州市海珠區華洲路88號華洲街道綜合保障中心,咨詢電話:89888952。
3.報名材料: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的戶主頁及本人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及本人頁)、學歷(位)證書、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可于學信網打印)的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就業推薦表(僅當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填寫《華洲街道招聘雇員報名表》(詳見本公告附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則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
若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駕駛證等有關證明材料,也須一并提交。
4.資格審查: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查方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考生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等。
(三)面試
按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同分情況下可同時進入面試。未能達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形式和內容:由本街道辦事處組成面試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綜合能力進行評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在考生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情況下,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核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zhu.gov.cn/)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編外人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區編外人員管理有關文件及華洲街道編外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我街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華洲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華洲街道招聘雇員報名表
華洲街道辦事處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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