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汝南縣稅務局招聘公告
來源:汝南縣人民政府
2024-03-20 10:45:07
國家稅務總局汝南縣稅務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計劃
招聘工作人員5人。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遵守用人單位管理制度,服從工作安排;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書),專業不限;
7.年齡18周歲-30周歲(1994年3月19日后出生至2006年3月19日前出生),不限性別;
8.汝南縣所轄戶籍以及在汝南長期居住并取得暫住證的非汝南籍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途徑
通過駐馬店人才信息網(rcjlzx.hrss.zhumadian.gov.cn)、汝南縣人才交流中心公眾號、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公眾號(新錦程集團)和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官網(新錦程集團http://www.szngfg.com/)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費用、報名資料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報名地點:汝南縣汽車客運站院內西樓1樓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網絡、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
4、報名費用:30元/人;
5、報名資料: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原件;
(2)紅底4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背面注明姓名);
6、資格審查:報名現場對擬報考人員實行報名前初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內容為:考生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其他必備條件按照公告要求標準進行初步測試。資格初審內容有一項不達標者將現場取消考生報名資格。
7、繳費: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無誤后,繳費;
8、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兩個環節,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匯總考試總成績,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
筆試:考試科目統一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滿分100分制。根據報名人數達到1:3的進行筆試,如報名人數未達到1:3的直接進行面試。
1、所有報名初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漢語作答,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
3、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領取或預留電話無法接通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4、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通過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統一公示。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單》上的時間、地點為準;
3、領取《面試通知單》: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單》,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領取或預留電話無法接通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4、考生必須攜帶《面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5、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綜合成績查詢:綜合成績通過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統一公示。
(四)體檢
考試結束之后,根據考生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與體檢的人員,體檢工作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組織,費用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造成職位空缺,可根據實際情況,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必須參加體檢和政審。應試人員最終通過體檢、政審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六)公示聘用
對于擬聘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用工手續。
(七)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錄取人員至用人單位工作。
五、崗位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列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受聘人員建立用工關系,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派遣合同,經費由縣財政列支,工資和社會保險待遇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監督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對錄取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用人單位管理為主,用人單位負責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助用人單位對錄取人員進行管理,并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錄取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將有關人員退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國家稅務總局汝南縣稅務局、汝南縣人才交流中心及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6-3790115(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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