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永州市寧遠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11人公告
來源:寧遠縣人民政府
2024-03-20 11:08:04
寧遠縣2024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及《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我縣決定開展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選調(選聘)。
二、選調(選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選調(選聘)的職位共10個,計劃選調(選聘)的人數共11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寧遠縣2024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報考001至008職位的應為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寧遠縣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任職級崗位任滿1年;
(4)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具體以選調職位規定為準;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選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8)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9)社會關系復雜,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聘
1.報名范圍
報考009至010職位的應為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除教育系統教師、衛健系統醫技人員外的在編在崗人員;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需提交身份轉換為事業人員的承諾書。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符合具體崗位學歷、學位、年齡、專業及相應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4)應當在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任職崗位任滿1年,年度考核除試用期不定等次外,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調配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聘)用試用期的;
(7)聘任在管理八級及以上崗位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選調(選聘)要求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服務期限的計算時間均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應在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專業審查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選調(選聘)職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選調(選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單位研究后,商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認定。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選聘)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選聘)程序
(一)發布選調(選聘)公告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發布選調(選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2天,報名結束后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現場報名需提供報名材料。①《寧遠縣2024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表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由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④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出具書面證明);⑤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⑥其他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
選調(選聘)單位會同組織、人社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調(選聘)公告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本人簡歷從高中填起,時間上需連續不間斷。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選聘)全過程,在公開選調(選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轉任、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四)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選調(選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急需緊缺專業職位難以形成競爭的,經審批后,開考比例可降低到1:2。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選調(選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予以取消。減少或取消的選調(選聘)名額在報名結束后3日內公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發布公告1日內到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一科,實行百分制閉卷考試。駕駛員職位筆試科目為駕駛員理論,其他職位筆試科目為《申論》。
筆試試題由縣人社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制卷,縣紀委監委參與監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3.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3月31日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縣人社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領取準考證。
(五)面試
1.面試評委。從評委庫隨機抽簽產生。評委參照公務員面試方式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2.面試試題。由縣人社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縣紀委監委參與監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3.面試方式。駕駛員崗位采取汽車駕駛實操的方式進行面試,其他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4.面試對象。按照選調(選聘)職位計劃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對象。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面試公告發布之前,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未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缺考。
考試設置成績合格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選調(選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七)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部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選聘)職位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報考資格條件等方面情況。
(八)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選調(選聘)人員有反映的,由選調(選聘)單位及組織、人社、紀檢部門調查核實,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調(選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九)手續辦理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選調(選聘)的擬選調(選聘)對象,由選調(選聘)單位按程序辦理轉任(聘用)手續。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縣紀委監委負責監督。對選調(選聘)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將及時調查處理,確保選調(選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
(二)實行回避制。從事選調(選聘)的工作人員在選調(選聘)的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可能影響選調(選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從事公開選調(選聘)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者參與弄虛作假的,按照黨紀政紀處理。
(四)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立即取消資格,并通知所在單位依規嚴肅處理。
(五)報考人員請選擇官方網站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六)本方案由中共寧遠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6—7321137(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
0746—7667298(縣人社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監督電話:0746—7235980(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寧遠縣2024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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