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補錄)招聘57人公告
來源: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03-20 13:36:53
榆林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補錄)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關于印發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已招聘人員編制保障程序和補錄計劃專項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陜衛基層發〔2024〕15號)等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榆林市組織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補錄)招聘,本次公開招聘57個崗位5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人員范圍
1.2023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2.符合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按2023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人員也可報考,包括: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參加“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察合格后2年內的(仍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內的除外);大學畢業后未參加工作直接接受規范化培訓的人員,于2023年培訓合格的。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
8.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本次招聘考試中報考人員涉及年齡、學歷等各項資質(資格)條件需要明確計算截止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
(三)招聘崗位專業學歷要求
具備臨床醫學、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
2.受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用人單位開除公職、辭退的人員;
4.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6.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7.已招錄為“特崗全科醫生”且正在服務期內的人員;
8.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9.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10.失信被執行人;
1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由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報考人員根據公告《榆林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填寫《榆林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報名時提交《報名登記表》、本人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均各1份)
報考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證明:
(1)擇業期內的大學生,須提供所在學校或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檔案存放證明;
(2)“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分配(錄用)文件復印件和同意報考證明;
(3)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須提供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書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書原件、復印件;
(4)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須按照畢業證注明的專業名稱,選擇符合自身學歷、專業條件的崗位報考,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本次報考不設開考比例。
2.報名地點:榆林市世紀精華大酒店7007室(榆林市高新區明珠大道60號)
(三)考試
考試方式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確定。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采取筆試或考核方式組織實施。
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將采取考核方式組織實施。
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公告。
(四)體檢
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報名情況或考試成績,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布。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由參加體檢的考生自行承擔。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筆試最低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衛健委、人社局安排部署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時,從本崗位筆試最低分數線及以上報考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并確定為擬聘人選的,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內容包括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及擬聘人員姓名、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等情況。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有異議的,由公示組織實施部門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七)調劑
對無人報考的崗位,調劑工作由市衛健委、人社局組織實施。
(八)聘用
1.對招聘為大學生鄉村醫生的人員公示期滿后,由榆林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并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
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與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簽訂聘用合同;不再辦理派遣、調動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2.大學生鄉村醫生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凡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大學生鄉村醫生入編后應當在村衛生室繼續服務不低于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3年內應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未能按期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則解除聘用合同。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
三、紀律要求
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級衛健、人社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提交的有關信息、資料應全面、準確、有效,并對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重要提示
(一)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報考崗位;對于因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誤報、審查部門誤審進入考試(考核)環節的,將對該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
(二)應聘人員進入資格審查后,應關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有關公告信息,避免錯過相關時間節點的招聘工作。應聘人員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工作人員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要進一步追究責任。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榆林市衛健委 0912-3891977
榆林市人社局 0912-3894197
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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