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懷柔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教師120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21 08:58:44
懷柔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及《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結合懷柔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將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涉及82個崗位,擬公開招聘教師120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的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含畢業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在校期間所修科目成績無不及格、補考和重修記錄,上學期間未繳納社保,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需符合非京生源畢業生戶口進京條件。
(二)留學回國應屆畢業生
2023年9月1日至本次招聘報名結束,取得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回國后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未繳納社會保險。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及心理條件;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二)碩士研究生要求30周歲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歲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應屆畢業生應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四)上崗前須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級別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取得與之對應的有效期內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4年普通中小學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生,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師范教育類專業證明。
相同學科高學段教師資格,可申報本學段或者低學段相應學科的崗位。(例如:持有高級中學語文教師資格證人員,可申報高中語文教師,也可申報初中或小學語文教師)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多報將取消報名資格。
(七)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
(八)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九)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招聘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日(星期一)8:00至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7:00。
2.報名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懷柔區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自行注冊、完整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后,根據系統提示,按照報考崗位進行報名。
(二)資格初審
報名期間,懷柔區教委將對考生基本信息進行網上初審,考生須及時關注審核狀態并注意短信反饋,資格初審通過后個人信息及報考崗位將不得修改。
(三)心理測試及面試
心理測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以后續公告為準,其中心理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質,結果不對外公布且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供參考。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復審
懷柔區教委將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各崗位需求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主考官成績確定名次;主考官成績仍相同的,將通過加試確定名次。
資格復審將根據實際情況以線上或線下形式進行,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及具體要求將與面試成績公告一同發布。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懷柔區教委負責對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個人承擔。確定體檢人員應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體檢。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將在資格復審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懷柔區教委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入職手續。
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并單獨通知遞補人員參加體檢、考察。公示后放棄的,將不再遞補。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在任何招聘環節發現考生存在提供虛假材料,偽造、編造有關證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報名資格處理,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畢業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認定標準為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無單位繳納保險記錄。
(三)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如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上崗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6—10年。
(五)從報名開始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考察、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生所學專業是否符合報名要求,以區教委認定為準,考生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一律視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關條款規定。
咨詢電話:010—69623205;15313037785(王老師)
咨詢時間:8:30—11:30,13:00—17:30(工作日)
北京市懷柔區教育委員會
2024年 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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