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第一濟困醫院(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招聘75人公告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3-21 15:46:37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濟困醫院(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公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濟困醫院(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是一所集康復、濟困、醫療、教學、保健及社區衛生服務于一體的公益性三級康復醫院,隸屬于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直屬管理的公立醫療機構。醫院現有編制床位500張,設有康復疼痛科、康復治療中心、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中醫科、老年病科、重癥醫學科(ICU)、口腔科、眼耳鼻咽喉科、急診科、檢驗科、放射科、特檢科等42個臨床醫技科室和職能科室,并承擔著水磨溝社區服務中心職能,中心下設11個衛生服務站。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75名,其中醫師崗位26人,康復治療師崗位30人、護理崗位17人、藥劑1人、技師崗位1人。招聘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均可報名。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
(八)符合招聘崗位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指1993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8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現役軍人;
4.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5.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6.參加“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7.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8.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四、時間安排
(一)報名、繳費時間
報名時間:3月19日10︰30—3月24日24︰00
繳費時間:3月20日10︰30—3月25日24︰00
完成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于4月1日-5日期間,進入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妥善保管準考證。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4月6日,詳見準考證,如有變化,另行公告通知。
五、公開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主要有: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方法:登錄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67 平臺報名和繳費,具體操作參考詳見《考生網上報名事項及操作說明》(附件2)。請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表》(附件1)中相關要求,結合自身條件,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上傳相關證件及其他材料掃描件,須保證圖片清晰完整,根據系統提示直接繳費,完成繳費的視為報名成功。本次網上報名后不進行資格審查,待筆試通過入圍面試前,統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對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咨詢用人單位。專業條件請查閱參照國家教育部發布的專業目錄(詳見附件4、5、6)。應聘人員須按照畢業證注明的專業名稱,選擇符合自身學歷、專業條件的崗位報考。每名應聘人員只有一次報名機會,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成功則不能更改。
本次考試費用共計95元,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等困難群體,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可與應聘單位聯系,辦理減免費用等手續。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1.筆試滿分10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基礎知識,采用國家通用文字命題。
2.筆試時間:2024年4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筆試。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
4.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為1:1入圍比例的崗位,入圍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環節。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圍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一同入圍面試。
5.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情況,在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6.特別說明:本次招聘考試,筆試前不進行詳細的資格審核,請各位考生誠信報考,嚴格按照該崗位的具體要求進行報考,如考生與報考崗位不符,取消該考生筆試成績,因填報信息虛假、錯誤理解招聘條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7.筆試閱卷結束后在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公布筆試成績,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相關公告。筆試成績公布后,入圍面試的應聘人員按照公告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等環節。
(三)資格審查
1.參加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招聘崗位及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圍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圍面試者,一同入圍面試。
2.資格審查部門: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
3.資格審查要求: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網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進行確認審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提交的審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須持打印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及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
現場審核材料原件,交復印件留存,攜帶以下材料并按順序排列: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為正反面復印;
(2)初始學歷至最高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學歷需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學位認證報告打印件(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詢下載,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必須帶有效期內二維碼;
(4)醫師資格證書、護理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表》(附件6)原件;
(6)《考察表》(附件7)原件,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區或現住址(學校)所在社區審核,并加蓋公章;
(7)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工作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應聘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
(四)面試
在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的監督指導下,由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組織實施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須按照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通知的時間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期間,對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1的比例進行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組織實施體檢,體檢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2.體檢要求
體檢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組織實施部門須提前通知參加體檢的人員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體檢人員按照招聘單位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須自被告知體檢結果2日內,由體檢組織實施部門另行指定三級甲等醫院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檢原則上不在同一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收取,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招聘單位可進行調劑補錄。調劑補錄須從報考相同崗位入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并對調劑補錄人員進行體檢。
(七)考察
1.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
2.報考者應對所填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偽造證件者,取消錄用資格。
3.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招聘單位可進行調劑補錄。調劑補錄須從報考相同崗位入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并對調劑補錄人員進行體檢、考察。
4.考察內容及結果由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負責審定。
(八)公示
通過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程序辦理擬聘人員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的,由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
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應在1個月內按照《勞動合同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凡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崗位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參照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公開招聘參照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要求給予處理或處分。
(三)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定》(人社部規〔2019〕4號),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培訓,以提高適應單位和崗位工作的能力。
(四)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工作人員聯絡,并及時關注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均在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
八、其他事項
(一)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991-4654939。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及時在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
(四)聯系電話: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400-085-0991(10:30-14:00,15:00-19:30)
紀檢監督電話:0991-4650285
政策咨詢電話:0991-4654939
6.自治區第一濟困醫院(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7.自治區第一濟困醫院(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考察表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