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興海寧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164人公告
來源:海寧市人民政府
2024-03-21 17:33:49
海寧市教育系統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64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2.報名地點:海寧市硤石小學(浙江省海寧市硤石街道塘南東路736號)。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2024年3月31日(周日)上午8∶30開始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技能測試。音樂技能測試特長展示項需自備樂器(鋼琴除外),美術技能測試特長展示項需自備工具材料。
2.筆試時間:2024年4月6日(周六)一天。具體時間和地點現場報名后通知。
三、招聘對象范圍
1.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報考小學崗位要求為師范類碩士研究生,報考其他崗位的碩士研究生不作師范類要求。若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招聘計劃(附件1)所需專業要求不一致,但本科學習階段為師范類且所學專業與招聘計劃(附件1)所需專業要求一致,可憑本科身份報考。
四、招聘條件和要求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寧教育事業。
2.戶籍要求:浙江省生源或戶籍(戶籍以2024年3月30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至2024年3月30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3.年齡要求:18~30周歲(1993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0日期間出生)。
4.教師資格要求: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2024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無需提供,往屆生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學歷要求: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6.崗位所需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海寧市教育系統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7.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其他要求”欄。
上述人員,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截至2024年3月30日,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報名初審。
預報名:應聘人員在3月30日現場報名前登錄https://zp.zjhnedu.cn/ ,在“考生在線報名”欄目填寫基本信息。
現場報名: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請提前準備好復印件,報名現場不提供復印服務)。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已經參加過海寧市教育系統2023年11月赴高校招聘新教師并簽約、2023年浙江省海寧市“英才聚潮城”引進高層次人才并簽約、2024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已入圍體檢的考生不得報考本次招聘的崗位。報名信息以現場報名確認信息為準。
(1)《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正反面打印在A4紙上);(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報考;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材料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0日);(4)教師資格證(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時無需提供,但需在2024年8月報到時提供);(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6)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見附件3)(憑本科學歷報考的往屆生如無法提供附件3證明的,可提供其他能證明本人學習經歷為師范類的材料)。
2.復審。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計劃數大于等于3人的崗位,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考試、考核。
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考試、考核項目采用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他崗位的考試、考核項目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技能測試:滿分100分。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確定筆試對象,如技能測試合格人數不足1∶6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對象。技能測試合格分為60分,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 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兩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
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根據技能測試與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他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內容為“試講+提問”,“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試成績再相等,再組織第二輪面試考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4.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的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員及擬聘用單位,并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錄用欄目、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在簽訂聘用協議后相應崗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師在聘用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六、其他事項
1.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錄用欄目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
2.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咨詢電話:0573-87297325,0573-87226129,0573-87229920。
監督電話:0573-87287039。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按信息類別瀏覽:人事信息-招考錄用。
海寧市人才網:http://www.hnrcrs.com
附件1.海寧市教育系統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附件2.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
附件3.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證明
海寧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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