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招聘高層次人才2人公告
來源: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21 17:46:57
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是臺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綜合性農業科研單位,屬于公益一類全額補助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二)招聘崗位所需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年齡一般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戶籍不限;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專業參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按照門類、類、具體專業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單位審核意見為準。接受應聘的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相對應。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www.tzaas.ac.cn);
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網站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時間
招聘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組織考試,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
(三)報名
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本碩博學歷證書、本碩博學位證書等),其中報名表需簽字確認后將其轉化成PDF文檔,發送至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辦公室郵箱tznkybgs@126.com(應聘電子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應聘崗位+專業”);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另需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名表填寫的內容須完整規范,并與原件相符;若不相符,則無條件取消報名資格。
(四)資格審查和初選
我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入圍人員名單,入圍人員名單將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考試前,入圍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考試。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4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可先提供國(境)外院校畢業學歷學位或學籍證明。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考試資格。
(六)考試
對入圍人員考試采用面談方式進行,按照招聘崗位性質和要求,一般采用現場提問和答辯方式進行,并由評委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均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七)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結果,按相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遇總成績相等的,采取加試,按加試成績高者優先。同時在指定網站上公布考核結果及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著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對象因個人原因無法在2個月內配合完成考察手續,取消其考察資格。
體檢、考察實施前,若國家、省出臺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九)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憑畢業(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2024年畢業的留學人員,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遞補
辦理聘用手續前,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或體檢、考察后考察對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其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等,由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決定是否從本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一次,并報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四、相關事項說明
1.報考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辦公室(0576-81833600)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4.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解除聘用關系的,視作放棄。
5.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詢與監督
(一)咨詢
地址:浙江省臺州市臺州灣新區漁舟路1069號B307辦公室。
郵編:318000
聯系電話:0576-81833600
聯 系 人:葉老師
(二)監督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0576-88595017
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處):0576-88511069
臺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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