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浠水一中赴高校專項招聘教師11人公告
來源:浠水縣人民政府
2024-03-25 10:10:53
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落實好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才聚荊楚·夢圓黃岡”計劃,促進高校畢業生來黃留黃就業創業決策部署,滿足我縣教育教學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人才隊伍,服務教育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鄂發﹝2018﹞23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3月11日核準備案,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縣人社局”)、浠水縣教育局(下稱“縣教育局”)組織浠水縣第一中學(下稱“浠水一中”)赴高校,采取“校園招聘”方式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專項公開招聘教師1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及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資格條件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2日通過浠水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shui.gov.cn/)、浠水人社微信公眾號(gh_9be5872bb580)面向社會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實行“現場報名、現場審核、現場考試、擇優聘用”。
2.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3.現場報名安排:分別在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設置現場報名點。招聘專班分別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3日赴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組織現場報名,其他高校畢業生當日可到該校參加現場報名。
(1)華中師范大學報名點。報名時間:2024年4月12日8:30--11:30,14:00--17:00;地點:華中師范大學就業處B110室。
(2)湖北大學報名點。報名時間:2024年4月13日8:30--11:30,14:00--17:00;地點:湖北大學逸夫人文樓學生發展與就業指導中心星火廳。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提交材料
報名人員統一在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根據崗位條件,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按序裝訂好,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
(1)《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考生自行下載填報),一寸同底免冠登記照3張;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3)加蓋學校有關部門公章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學歷學位證書(2024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證明材料);
(5)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或持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畢業高校頒發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
(6)《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
2.資格審查工作要求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浠水一中及其主管部門縣教育局共同負責,現場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1)關于年齡。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1日(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關于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關于學歷、學位。原則上,應聘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報考要求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
(4)關于教師資格證。對已持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或畢業高校頒發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可以報名,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逾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5)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附件1《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4)進行擬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若招聘單位同意,可以報考。
(6)所有應聘人員均須簽訂誠信承諾書。
(四)考試
根據現場資格審查情況在湖北大學逸夫人文樓外國語學院組織考試,考試時間: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
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參加考試。
1.考試內容和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10的崗位,須加試筆試篩選。面試采取說課或講課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運用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原理組織課程實施、實現教學目標,以及運用教學語言、教學方法和教學資源等學科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備課時間為30分鐘,說課或講課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考生須4月14日上午7:50前,到考點湖北大學指定候考室集中;7:55候考室監考員開始點名,宣布面試紀律及考生守則;8:10候考室監考員開始組織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8:30未到候考室考生視同放棄面試資格;8:30考生進備課室備課;9:00考生開始面試(說課或講課)。
對于須筆試篩選的崗位,先進行筆試篩選,再進行面試。
2.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10的崗位須加試筆試,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圍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急需緊缺專業的崗位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
3.最低合格線。筆試、面試均設置最低合格線。加試筆試的按卷面滿分的40%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棄權、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對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4.考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總成績,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
報考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時,若進行了筆試篩選,筆試篩選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未進行筆試篩選,則加試一場筆試,筆試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
(五)簽訂就業協議
所有應聘人員按照考試成績統一排名,根據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數,并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名單,浠水一中將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崗位;如考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后,因個人原因放棄崗位,將被追究相應違約責任。空缺崗位按考試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遞補。
(六)體檢、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人員確定為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選。
1.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考生總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教育局和招聘單位浠水一中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崗位匹配、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考生總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
用人單位浠水一中根據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人社局審定,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一并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名、考察、體檢、公示結果等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經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由縣教育局、浠水一中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和編制實名制登記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設置3年最低服務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新聘用人員首次聘期為三年,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浠水一中可根據需要按考生總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遞補。
2024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宜
(一)本《招聘公告》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1《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浠水一中負責解釋。
(二)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公布后,聘用人員違背誠信報考原則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四)未盡事宜以及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按《黃岡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規程》(2020年版)的規定執行,或者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研究決定并公告。
報名咨詢電話:浠水一中辦公室 0713-4240353
縣教育局人事股 0713-4269852
0713-4269056
0713-4269832
縣人社局事業股 0713-4253388
監督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委派出第六紀檢監察組 0713-4269817
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浠水縣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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